一、概述<br> 3水产养殖用药处方与主要内容<br> 水产养殖用药处方是在渔医师对所发生的疾病进行检查诊断后,结合水产养殖的特点,根据药动学、药效学、药剂学的原理,开具相应的药物及其使用方法的书面文件,是临床治疗水产动物疾病以及药房或工厂制剂室制备药剂的文字依据,是水产养殖安全、有效用药的保证。处方是否规范,所开出的药物用法、用量、配伍、注意事项等是否科学不仅直接关系到对疾病防治效果的好坏,也关系到用药安全。处方不当不但治不好病还可能造成用药事故。因此只有获得相应的学历和专门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水产病害防治知识和经验、通过国家相应资格考试合格的渔医师,才有资格开具处方。<br> 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包括处方前记、处方正方和处方后记三个部分,处方正方是处方的核心,主要包括药物的名称、数量、剂型、用法用量、休药期及注意事项等重要内容。处方可分为法定处方和渔医师处方两种。法定处方是水产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者在长期的临床实践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来,并经科学验证、行之有效的处方,它经政府严格审评通过后,以官方文书发布使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法定的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大部分水产养殖法定处方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兽药使用指南》的规定,2006~2007年我国颁布的一批国标渔药,也可以作为法定处方的参考,渔医师在开写法定处方时,均需以它们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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