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广西玉林市纪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就力图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他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将《责任书》分为总则、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等多项内容,其中,责任目标细化为5个大项21个小项,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一把手”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更加细分,形成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共同担责的新机制。并在考评上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量化评分标准上下工夫。突出考评工作的操作性,制定《目标考评量化评分实施细则》,以100分为基分,根据各项任务的权重,设置具体分值,进行量化打分。《实施细则》还增加了加分和减分环节,对工作有创新,成效突出,得到上级领导肯定的,按等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二是在完善考评平台上下工夫。该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市机关整体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动态跟踪,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工作纪实,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三是在构建考评机制上下工夫。为使考评结果更具准确性和全面性,采用年度检查与中期检查相结合、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掌握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形成立体考评机制。年度考评结果分四个档次,完成基分90分以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取参评单位数的20%为优秀;完成基分80分以上至89分的为良好;完成基分60分以上至79分的为合格;基分为59分以下的或者被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考评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与绩效奖惩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以此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水平。安徽宣城市将考核目标一级指标分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教育勤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二级指标界定为领导班子职责(10分);党政主要领导职责(12分);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廉洁自律工作(10分);查办案件工作(9分);纠正不正之风工作(9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5分)等几个方面,并确定每一个二级指标体系的分数构成。在此基础上还构建了30项三级目标考核体系,将分数细分到具体每一项三级指标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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