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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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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17158039
  • 作      者:
    孟群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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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围绕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发展的重要问题,对国内外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制度进行深入研究,重点针对居民健康信息隐私保护、远程医疗责任认定、电子病历数字签名等方面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信息安全进行系统、全面地梳理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我国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的建议。
    《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篇(1~4章),主要介绍境外及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第二部分为电子病历篇(5~9章),主要介绍境外及我国电子病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概况,并针对我国电子病历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提出相关建议;第三部分为远程医疗篇(10~14章),主要介绍境外及我国远程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概况,并针对我国远程医疗责任认定涉及的主要问题,从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两方面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建议;第三部分为电子健康记录篇(15~20章),主要介绍境外及我国电子健康档案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概况,并针对我国电子健康档案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提出建议。
    《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为目前首部对我国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机制进行深入、系统、全面研究的专著,希望为我国卫生信息化法规建设,推动我国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发挥作用,并成为卫生管理者、卫生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和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重要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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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电子健康记录发展十年计划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2014年度,由立法会拨款7.02亿港元,建立一个连接公立和私立医院的中央电子健康记录互通平台,无论香港医院管理局、卫生署、私家医院和私家诊所都可以将患者健康记录存放在中央平台数据库中,同时制定法律架构,保障系统数据隐私及安全;第二阶段:2014~2019年度,预算4.2 2亿港元,推出疾病管理元件和患者平台,患者可通过平台查看自己的健康记录。
    为推进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成立了电子健康记录统筹处,设编制26人,致力于落实既复杂又涉及多方面事宜的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的开放计划,负责策划、开发、推行及管理全港及全市民性的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处理各项政策及法律问题,包括因推行该系统而引起的隐私及安全问题,以及在开放过程中推动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公众参与。同时,配合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建设,电子健康记录统筹处下设电子健康记录项目管理办公室,有300余名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医院管理局资讯科技服务处。电子健康记录统筹处在计划督导委员会和电子健康记录及互通督导委员会的督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督导委员会成员由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医院管理局以及不同的部门、机构、个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有助于开放电子健康记录基建平台和推动公私营医疗机构互通病历的策略。
    (4)公共卫生和传染病信息系统建设:香港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由香港卫生署负责,始建于2002年,于2006年开始全面运作。该系统通过合作机构收集人口概况、死亡及生育、发病及健康决定因素、健康服务、自然及社会环境等数据,运用汇报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等工具和技术将数据转换成信息,用于人口健康状况评估、医护服务需求评估、规划及资源分配、评估及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并将这些信息反馈给相关服务机构以改善管理与服务,同时提供给行政人员及决策者以支持决策。2005年2月,香港卫生署开发启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外网门户——香港健康宝库,为公众提供互动查询、统计图表等功能。
    香港卫生署于2006年完成传染病信息系统研究,并制定了为期4年的发展计划,其中包括传染病呈报、疾病个案调查、传染病监测、数据分析和编制报告、资料发放、数据标准化等。截至目前,已建立网上中央呈报、传染病综合哨点监测、症候群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4个传染病信息系统先导系统。
    网上中央呈报系统负责接收和处理47种法定需要呈报的传染病、6种自愿呈报的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暴发的呈报资料,并于每天进行汇总统计。呈报来源包括医院管理局管辖的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和诊所。
    传染病综合哨点监测系统主要负责监测特定传染病在社区的趋势。幼儿中心、老人院舍、西医、中医师等合作机构通过该系统定期将一些和传染病有关的数据报送卫生防护中心以供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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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篇
1 卫生信息化概述
1.1 信息化的定义
1.2 卫生信息化的内涵
2 境外卫生信息发展综述
2.1 境外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发展趋势
2.1.1 美国
2.1.2 英国
2.1.3 加拿大
2.1.4 新加坡
2.1.5 中国台湾
2.1.6 中国香港
2.2 境外卫生信息化发展特点
3 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
3.1 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历程
3.2 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
3.3 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趋势
3.3.1 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目标与建设原则
3.3.2 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的重点任务
4 卫生信息标准概述
4.1 标准及标准化
4.1.1 标准的定义
4.1.2 标准化的定义
4.1.3 卫生信息标准
4.2 国际卫生信息标准的建设
4.2.1 国际卫生标准研究组织
4.2.2 国际卫生信息标准
4.2.3 卫生信息化国际标准概览
4.3 我国卫生信息标准的建设
4.3.1 我国卫生信息标准组织
4.3.2 我国卫生信息标准发展与现状

电子病历篇
5 电子病历概述
5.1 电子病历概念及特点
5.1.1 电子病历概念
5.1.2 电子病历特点
5.2 电子病历发展历程
5.2.1 境外发达国家及地区电子病历发展历程
5.2.2 我国电子病历发展历程
5.3 电子病历的安全需求及安全保障技术
5.3.1 电子病历安全风险及安全需求
5.3.2 电子病历安全保障技术——电子签名
6 境外电子病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概况
6.1 美国
6.2 英国
6.3 加拿大
6.4 日本
6.5 新加坡
6.6 中国台湾
6.7 国际组织
6.8 境外电子病历相关法律概览
7 我国电子病历发展策略及法制建设概况
7.1 我国电子病历发展策略
7.2 我国电子病历法制建设现状
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2.2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7.2.3 我国现有相关立法概览
7.3 我国电子病历法制建设及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7.3.1 电子病历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7.3.2 电子病历责任认定不够明晰
7.3.3 电子病历证据效力尚需提高
7.3.4 电子病历电子签名技术规范有待完善
7.3.5 电子病历电子签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7.3.6 电子病历监管工作机制有待建立
8 我国电子病历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相关建议
8.1 确立电子病历法律地位
8.2 明确电子病历相关责任
8.3 提高电子病历证据效力
8.4 制定电子病历电子签名技术规范
8.5 规范电子病历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8.5.1 加强电子病历电子签名CA认证服务管理
8.5.2 加强电子病历电子签名操作权限管理
8.6 建立电子病历监管工作机制
9 案例分析
9.1 浙江省某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实践案例
9.2 北京市某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实践案例
9.3 台湾地区电子病历管理实践
9.4 电子病历发展受阻案例

远程医疗篇
电子健康记录篇
附录一 卫生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综述
附录二 我国健康档案隐私保护法律法规摘录
附录三 我国电子病历数字签名相关法律、法规
附录四 境外电子病历数字签名相关法律、法规
附录五 美国HIPAA原文摘录
附录六 马来西亚《TELEMEDICINEACT》原文
附录七 中国台湾《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
附录八 中国台湾《医院实施电子病历及互通补助计划》
附录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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