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程序法和实体法内容相结合。按照法律规定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民法、刑法和宪法是典型的实体法。行政法作为公法,应纳入实体法范畴,但是仍然包含了大量程序规范。对此,技术移民法体现得较为明显。技术移民法关于申请条件、移民分类、移民管理、移民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规定属于实体规范,而关于申请程序、审核程序、移民行使权利方式等规定属于程序规范。程序法和实体法内容相结合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市场测试、积分评估、移民配额、移民担保、身份转换、移民融合等方面。
4.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全球化的发展催生和促进了人员国际迁徙,反之,人员国际迁徙是全球化的标志之一。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移民法迎接全球化趋势和人员国际迁徙的挑战。作为国际迁徙人员中最富有活力的群体,有技能者具有世界范围的共性。跨国迁徙特点决定了立法者不仅要考虑国内情况,而且要考虑其他国家情况,因而各国技术移民法在具体规范上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或相似性。独立技术移民、劳动力市场测试、积分评估、移民配额、移民担保、身份转换等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技术移民法普遍规范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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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201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和侨情的新变化,进一步把握机遇、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推动侨务工作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开展为侨服务,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务委员戴秉国·2011年全国侨务工作会议
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侨务政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侨务政策的内容和形式各有不同,贯穿其中的核心原则就是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
“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部分。 “十二五”继续维护侨益,改善侨界民生。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李海峰·2011年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
全面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维护侨益工作。积极促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完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其他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从源头上为维护侨胞权益提供依据;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侨法律的实施工作,通过法律途径,有效保障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
——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邹瑜·2010年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伤悲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