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整个岛上人口增加了,他们就从几个城镇中抽选出一些公民,把他们送往相邻的大陆;在那里,如果他们发现当地居民有无力耕种的土地,他们就建立一个聚居点(殖民地),如果土著人愿意与他们一起生活,就把他们吸收到自己的社会中来;由于他们这样做是自愿的,所以很快就能融入他们的生活方式,适应他们的规则,这对双方都是皆大欢喜的事;因为按照他们的习惯做法使其得到了如此好的照料,所以就有了足够双方享用的丰富物产,尽管从另一方面讲,这块土地原本对他们任何一方而言都可能太过狭小或荒芜。但是,如果土著人拒绝适应他们的法律,他们就得将逐出为自己划出的地界之外,如遇抵抗就使用武力。在他们看来,一个民族阻止另外的民族占有本无用处而又一直撂荒的土地,这是非常正当的战争理由,因为根据自然法,任何人都有权利为了生存的需要而获得一份荒地。[5]
16世纪的英国正是依据与莫尔完全相同的理由推行殖民计划的,但是这样还不够。英国人把莫尔概括的原则予以发展,使其不仅涵盖了撂荒的土地,而且包括根据英国商业化农业标准耕作水平不够高或者尚未被正确耕种的土地。
然而我们必须对这一点保持清醒:英国人在海外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在国内也这样做。如果“殖民”是根据这一理由进行的,那么实际上这种“殖民”最先在英国国内发生。在经历了15世纪的不幸之后,16世纪的英国开始休养生息,开垦土地,同时,因为新的农业技术的传人,大片的土地得到开垦,而当没有足够人手来进行土地开垦时,庄园主就将这些土地出租。但是,此时的租价不再是按照约定俗成的限制,而是随行就市,地主会把“改良”土地作为租赁条件之一,租给那些能够提高产量增加收益的佃户,而佃户通常会雇用短工,这就形成了资本主义农业著名的“三位组合”,即地主、资本主义佃户与雇佣工之间的联合体。
在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中,封建地主们逐渐丧失原有的经济性权力,这使得他们的财富越来越取决于佃户的生产力水平。于是,土地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就被迅速集中起来。原先根据共同协定交换土地的方式被强制驱除土地上小生产者的方式转变了,土地租赁逐渐市场化。在这样的过程中,被淘汰的小生产者逐渐转变为无产者。而实际上,他们比起殖民地原住民的待遇好不到哪里去。
农业资本主义为自己在国内创造出了一套逻辑,将这套逻辑推演到殖民地,就是英国人打造自己殖民帝国的方式,也就是西利所言“把国家带在身上”的真正含义。在西班牙,民族国家构建的不彻底性使得帝国政治架构未能摆脱封建领主模式,最终导致帝国的衰落。在荷兰,共和国过分依赖于经济生产中的流通领域,而一旦这个小共和国丧失了在海上的绝对优势力量,他们在流通领域中的优势也将一去不返。只有在英国,民族国家政治框架、资本主义经济逻辑和殖民扩张帝国手段才得到了最好的结合。
英国人扩展自己殖民地的第一块“试验田”就在家门口,它就是爱尔兰。殖民爱尔兰使得英国人认识到,像罗马人一样建立起“colonia”是可行的,而且这将成为英帝国最与众不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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