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的城市理论试图证明,城市已经不是单纯的“地点”,而是一个“空间”(奥罗姆、陈向明,2005:38)。城市的政治性正是透过其“空间”性质得以凸显(勒费弗尔,2008)。关于这一点,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两种。第一种以莫洛奇的“增长机器”理论为代表,指出城市强势集团通过垄断城市空间来维持和强化其支配权力(Molotch,1976;Logan&Molotch,1987),城市空间似乎已经成为“权力容器”。第二种观点以卡斯特为代表,他力图指出城市空间的斗争将孕育出抗争的潜力(Castellls,1983;Harvey,2002)。两种观点都涉及城市的秩序和斗争,构成了城市治安研究的两个基本维度。城市治安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城市暴力的增长与终结、治安机器的运转、草根阶层的自觉,都可以通过空间理论得到理解。
城市作为资源高度集中化、社会高度组织化的空间,其治安问题长期以来都依赖于警力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聚集,一旦警察力量可以在犯罪发生时即时赶到现场,其对非正式的社区力量的依赖性就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市政当局更倾向于通过垄断城市空间来维持城市社区的社会秩序,比如进行大规模旧区改造,建设更加四通八达的商业大街网络以确保权威当局对城市道路的监控能力(James Scott,1998)。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旧社区的人际纽带和合作网络都随着社区的消失而消散了,“人”对于城市的主体性被漠视,由人际合作关系所构建的社区监管机制被完全抛弃。换言之,城市治安的集权化管理是以社区的瓦解为代价的。
这种集权化管理可以统称为“国家中心主义”的城市治安策略,注重正式的社会控制,其特点是集权化、等级制和单一化。所谓集权化,是指强调国家权力的集权化管理;所谓等级制,是指坚持官僚化等级管理的有效性;所谓单一化,是指主张排他性的治安策略,排斥社会力量的参与。与之对应的治安理论可以称为技治主义的“阻吓”理论(李紫媚,2008:4),即主张通过加强巡逻监控、高度戒备、重刑苛法等方式来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变革巡逻技术、电子监控技术,提高警察部门的机动能力等成为主要政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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