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所进,莫先其家,故亲亲次之。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体群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国,故子庶民、来百工次之。由其国以及天下,故柔远人、怀诸侯次之。此九经之序也。”
本文所特别要讨论的,便是《中庸》提出了一个“怀柔远人”的基本原则。虽然在不同的注释版本中,“远人”之所指还有可讨论的空间,但是“远人”和“诸侯”所讨论的是不同的权力区域的人和事是可以确定的。对于“远人”,《中庸》所提倡的是“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也”。而对于诸侯所提出的则是“继绝世,举废国,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很显然,儒家以修身为出发点,以一种家庭式的亲情的方式来处理人和人、家和家、国和国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则并没有发生变化,这既是远古中国社会政治结构之遗产,也与中国古代思想中解决人的此类问题的基本观念有关,这个基本观念在《中庸》中表述为“道不远人”和“以人治人”。
或许我们可以说,《中庸》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并非提出了“怀柔远人”这一原则,而在于它对“怀柔远人”的心理基础和观念依据的探讨。“以人治人”的原则在现代的语境下极容易被误解,即被理解成通常意义上的“人治”。但在《中庸》的语境中,“以人治人”透露出十分丰富的内涵。首先,这段话之前所引用的《诗经·伐柯》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虽然要制作的斧头的柄的式样存在于砍伐者的手里,但是即将要制作的斧柄的大小、长短、粗细以及斧柄插入斧孔的方式等,都不能仅由正在使用的这一斧柄来决定,而是要依据所砍伐的木材的材性以及与之相配合的斧孔的大小、深浅等来确定。这里说的是对待“他者”所需要确立的接纳的态度,也就是说对于“远人”要以“远人”自己的方式来处理。其次,儒家有一种建立在文化自信基础上的乐观主义,因为儒家相信人性的共通性,因此,儒家认为理想的政治是建立在道德自觉而非规范约束的基础上的。这样的政治原则同样适用于“远人”,杜维明先生指出:“它《中庸》)之所以劝导统治者把远人,当做‘客人’接待,乃是因为他所督视的根本不是一种政治单位,而基本上是一种道德伦理上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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