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学派的哲学思想
道家学派是道教的前身,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是当时“诸子百家”中的一个重要学派。春秋末年的老子,被公认为道家学说的创始人。据《史记·老子列传》等书记载,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人。他曾做过周王朝的柱下史,是管理王室藏书的小官吏,其年岁略长于孔子。春秋末年,天下战乱频仍,社会制度发生急剧变革。老子作为周朝官吏,看到王室日益衰败,遂离周隐去。传说老子西游至函谷关,遇见关令尹喜,尹喜请为著书立说。老子遂著书上下二篇,五千余字。因其书“言道德之意”,故后世称之为《道德经》,或称《老子》。
《老子》书中最早提出:宇宙间的天地万物,都来源于一个神秘玄妙的母体——“道”。老子所说的“道”,具有自然无为,无形无名,既看不见摸不着,又不可言说的特性;它是天地开辟之前宇宙浑沌混一的原初形态,又是超越一切有形事物的最高自然法则。大道无形无名,却孕含着一切有形事物生成发展的玄机。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说:从空虚无形的道首先生出浑沌的元气,元气分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交感冲和而化生天地万物。这就是道家关于宇宙生成演化的基本理论。
与道相对的另一概念是“德”。德的意思是得道,即认识和体验道,按照道的自然法则修身治国。老子把“道”看作神秘的世界本源,因此反对人们学习具体的知识,被各种纷纭复杂的外部现象所迷惑。他主张人们去直接体认隐藏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之中的道理和法则。体认的方法是闭目塞听,绝圣弃智,涤除玄览,致虚守静。即闭塞感官与外部事物的接触,放弃主观成见,使内’心清静无欲,达到与自然之道完全相合的“玄同”境界。这样才能体悟万物皆根源于道,并最终复归于道的真理。
在老子的思想中还包含着辩证法的因素。他看到美丑、善恶、祸福、有无、难易、高下等对立现象的相互依存关系,并且认识到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物极必反,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道理。事物的变化运动,循环往复,最终仍然复归于静止不变的道。所以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是谓复命。”
老子的社会政治思想,反映了部分贵族学者在社会大变革中希望恢复社会秩序,减少战乱争夺的心情。他主张圣人(即统治者)治国修身,皆应效法天道自然,遏制贪欲,贵柔守雌,清静无为。反对儒墨两家倡导礼义、尚贤有为的政治伦理学说,认为这是造成道德沦丧,使人民争夺难治的原因。他的政治理想是回到古代小国寡民,风俗纯朴,人民自足常乐,与世无争的社会状态。
总而言之,老子发现在纷纭复杂的事物之中,存在某种稳定的、支配着事物发展变化的自然法则,并且以这个法则作为人们观察世界、认识真理和治国修身的指导原则。老子把这一普遍法则命名为“道”。他以天道自然的观点取代了天神创世的观念,这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继老子之后,战国中期的庄子发展了道家的学说。庄子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曾做过地方小吏,生活穷苦潦倒,而志趣高尚,傲视王侯。《史记·老子列传》称庄子著书十余万言,其文剽剥儒墨,汪洋自恣。现存《庄子》一书,是代表庄子及其后学思想的集体著作。
庄子的学说继承了老子以道为万物本源的宇宙论,以及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并且引申发挥,从而得出万物齐同、物我为一的“齐物论”思想。他认为事物彼此之间的差别,人们关于是非善恶的争论,皆因观察事物的立场和评判标准不同所致,并非客观事物本身性质有什么不同。如果站在“道”的高度来观察,则万物相通为一,是非难分,彼此无别;大小多少、远近高低、美丑贵贱、生死成毁,这些都无所谓不同。既然万物都相通为一,所以人们就不必分辨彼此,争论是非。庄子希望人的认识能够达到混同物我,泯灭是非,彻底忘掉一切矛盾和差别的境界,这即是“坐忘”。就是说要超越认识主体的限制,使自我与大道相通,从而彻底忘掉物我彼此的差别。
庄子还是一个宿命论者。他说:“死生,命也。”人生有寿天贫富、穷达得失的差别,都是自然命运的安排,人对此是不能有所作为的。唯有抱着达观的态度看待生死命运,顺从自然,泰然处之。生不喜,死不悲,得之不拒,失去不争,“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这样才能成为精神超越自由的人。相传庄子死了妻子,鼓盆而歌,前去吊孝的朋友憩施感到奇怪。庄子对他说:人本来没有形体生命,后来因气的变化而有了生命,又因气的变化而死去,这就像春夏秋冬四时运转一样自然而然。死去的人已安然寝息于大自然中,活人却为之嗷嗷痛哭,这是不通乎命运。庄子似乎看透了生死利害、名誉是非之争对人类本性的戕贼束缚,向往能够达到忘却是非,挣脱名利枷锁,不受任何世俗牵累,精神自由快乐的人生境界。这样的人被称做“至人”。他说:“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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