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侵华是日本的国策
日本蓄意侵华,由来已久,远在明朝万历年间,丰臣秀吉即有征韩侵华的企图。明治维新以后,他们向国外发展和侵略的野心,更形炽烈。当时即有南进的海洋政策与北进的大陆政策之分。所谓南进的海洋政策,以侵略南洋和澳洲为目标;所谓北进的大陆政策,即以整个中国为其侵略的对象。两种政策争论的结果,大陆政策获得胜利,自是而后,侵略中国就成了日本坚定不移的国策。于是我们的琉球群岛、台湾和澎湖、旅顺、大连,以及我们的邻邦朝鲜,遂先后为日本所吞并。
民国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七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日本以对德宣战为名,攫夺我山东省权益。当时,北京政府声明在龙口、莱州,及接连胶州湾附近各地方为交战地区,日、德双方均表同意。及日军登陆龙口后,竟不顾诺言,分兵西上,侵陷我潍县车站及济南车站,而使胶济全线完全陷入日军掌握。四年一月,日人不但不接受北京政府请求撤军之照会,反而向袁世凯提出有名的二十一条要求。这二十一条共分五号:第一号规定中国政府允许日本承受德国在山东之权利;第二号规定日本在南满、东蒙之权利;第三号规定日本管辖汉冶萍矿场之权利;第四号规定限制中国不得以沿海港湾、岛屿租借他国;第五号规定日本控制中国政治经济之方法。此为日人侵吞全中国第一次露骨的表现。其后欧战告终,于巴黎和会召开期间,我国爆发了震惊世人的五四爱国运动,这运动使当时的北京政府及其派往巴黎和会的代表团不能不拒绝和约的签字,山东问题遂成悬案。到了民国十年,美国建议召开九国会议于华盛顿,在“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之下,二十一条的要求暂时才算归于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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