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引发的灾害粗略地可以分为两类:直接灾害和问接灾害,直接灾害主要是指机械性的地振动摇晃建筑物,造成建筑物开裂、倒塌,引发地震的构造应力也会使自然地貌变形,地震断层、地裂缝等加重了破坏,间接灾害,又称次生灾害,包括海啸、堤坝坍塌酿成水灾,火炉倾覆、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公共设施破坏、财产毁灭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等等。
1.1.2 地震学是研究地球震动及其有关现象的一门科学
狭义的地震是指天然地震;广义的地震是泛指一切地振动,而起因比较清楚的固体潮汐,不属于地震学研究的范畴,地震学是在研究天然地震的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是围绕天然地震的研究发展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侦察核爆试验计划的实施(VelaProject),大陆漂移、海底扩张、板块构造三部曲组成的新地球观的形成,20世纪60年代破坏性地震频频发生,地震预测预报的迅速开展,等等,都促进了地震学的发展,与地震有关的新现象也多有发现。
(1)地震现象非常复杂,地震学的内容十分丰富
引起地震的因素很多,就其起因而言,有天然的和人工的,天然地震驱动力的来源,又有内、外源之分,内源中最重要的是大地构造活动、火山爆发等;外源,如陨石落地、风暴等,人工地震中最重要的是爆炸、核爆试验、人类活动引起的振动(如:重型车辆的运动、火箭发射)等,显然,其中许多因素与人类的利益直接有关,是人们极其关心的事情,
与地震有关的现象也是复杂多样的,最初对地震现象只是记载、描述和初级的统计研究,早期的地震学主要研究震源区如何激发地震波、地震波又如何在地球中传播以及如何接收和分析地震动,总之,以观测和研究地震波为主,但是,随着地震学的深入发展,它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对地震前孕震区引发的前兆现象也进行了各种研究,因此,与地震有关的现象可以分为:孕震过程中的前兆现象、发震时的地震效应和大震后的震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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