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不仅是语言转换,更是文化转换,这已成为许多从事翻译研究的中外学者的共识。在国际译界,翻译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已经显示出对文化层面的关注,80年代之后,文化研究成为了翻译学研究的一个历史性转折点。如朗贝尔(Jose Lambert)等,就提出翻译实际上是文化之间的转换活动,而不仅仅是语码转换(转引自Gentzler,1993:186)。斯纳尔.霍恩比(Snell-Hornby,1988)则提出应把文化,而不是文本,作为翻译的单位来研究,一些人认为这样的观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标志了翻译研究领域的“文化转向”(culruralturn)(Gentzler,1993:188)。国内学者、英国文学研究专家王佐良(1984)认为:“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的文化人,人们全说:他必须掌握两种语言,确实如此;但是,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谁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翻译理论家谭载喜(1986:7)也认为,翻译的难与易、好与劣,与其说与语言有关,毋宁说主要与文化有关。<br> 从本质上看,翻译确实是跨文化的信息传播,文学翻译是美学信息的跨文化传播;科技翻译是科技信息的跨文化传播;应用文体的翻译是实用信息的跨文化传播,等等(吕俊,侯向群,2001:2)。但跨文化是有条件的,许力生(2006:185)认为,事实上,当今世界有相当数量的翻译并不具有明显的跨文化交际性质,语际翻译并非都是跨文化的,而只有跨话语翻译才真正具有跨文化性质。比如,西医文献的中译现在已经不再具有跨文化性质,而中医文献的英译在很大程度上是跨文化交际。<br> 刘宓庆(2007:XX-ⅪⅡ)认识到,文化翻译的重大课题之一是文化心理探索。他认为,21世纪翻译理论研究将面对许多新问题、新任务,其中最大的问题将集中于文化翻译。21世纪人类文明肯定将向多元化发展,并不以任何人强行推行的文化霸权主义为依归,也不会以现今的文化优势为既定的永恒定势。他进一步指出,以全球多元经济形态和多元社会形态发展为导向的多元文化形态之间的交流,将向翻译学提出更新文化翻译观念和方法论的一系列难题,其中,包括语言与文化日益密切的关系、文化翻译的日益复杂、文化与意义的关系问题、语义的文化诠释、高难度文本的文化解读、文化可译性的新视角问题、文化的表现论(要不要保证以及如何保证所谓“原汁原味”等等)和价值观论。<br> 上述学者的研究主要以文学作品翻译为主,但这些预见应同样适用于应用翻译。近几年来,从跨文化(交际)视角研究应用翻译的论文相当多(如表1所示),其中探讨商标翻译的最多,探讨旅游和广告翻译的也很多,探讨商务、公示语和影视等翻译的次之。因为简短的商标词包含了丰富而实用的商战内涵,深入研究商际词在跨文化背景下互动翻译的技巧是很有意义的。徐荟(2004)认为,商标的翻译首先要符合商品特性,其次要让人产生有良好效果的文化联系,商标的译名要避开各民族的禁忌,不可不雅、不可有贬义。但是,在遇到有些商标词的含义与关系国的公众认识不一致,褒贬相悖时,我们越是自信越能吸引他人对我们产品的品牌刮目相看,通过他们由抵触、好奇,到接受与喜欢,把寓于商标词中的中华文化精髓传递给西方。她举“龙”为例,认为可以直译为dragon,这一点我非常赞同。<br> 杨海庆(2008)从跨文化交际角度探讨武术术语的英译,颇有价值。确实,武术术语富含中华民族精神、地方文化特色和历史典故,要译得好实属不易。他分析了术语英译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并将其归纳为四点:择词混乱,缺乏统一;误译、硬译现象普遍存在;缺乏权威机构的规范与重视;文化失语现象较为普遍。他建议首先要规范武术术语的英译,然后依据武术术语的特点,采取灵活的翻译技巧,“有些术语无法直译也无法找到同义的习语借用时,可以考虑使用意译法。意译虽然自由度较大,比较灵活,但是意译法常常会导致译语失去源语的文化特色,适用于寓意较浅的术语。对于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的术语词汇,不宜采用意译”,他提议采用直译或音译加注的方法,尽量克服语言差异、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促进武术的国际跨文化交流与传播。金惠康(2007)对旅游的种类进行划分,如“风景名胜游”、“探险旅游”、“体验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展经济游”、黄金周的“休闲放松游”和追求新奇感觉的“另类旅游”等,他指出“国内外从理论上系统地研究旅游翻译的成果不多见,大多停留在随感式与经验性的总结阶段”。为此,他提出“跨文化旅游的翻译理据、策略、原则以及相应的准则是:跨文化旅游翻译信息传递的效度应符合受众的语言文化心理;旅游翻译信息传递应突出宏、微观层次的整体效应性;应具简洁可读性;并考虑所选择文字的诱导性特征;文字信息传递应区别其信息性质、信息特点、信息功能及其与主题关联性和受众需求之间的关系;注重跨文化旅游翻译中的本土文化缺省、文化身份、跨文化误解的研究”。<br> 我认为,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英语成为全世界的主导语言,其文化身份问题随之而来。直到最近,主导性的看法和做法是要交际我方(往往是非本族语使用者或弱势文化社团)去努力习得外方(往往是本族语使用者或强势文化社团)的交际能力(许力生,2006:208)。比如,许多有关“语用失误”(pragmatic failure)的讨论,都是拿交际外方的语用规约作标准,来衡量和评判我方的语言运用,并倾向于将其不符合外方规约的地方统统视为交际障碍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提出的解决办法基本上都是要设法使我方也具备外方那样的语用能力。<br> 按照波尔斯托恩(Paulston,1992)所提出的观点,跨文化交际可以被看作是不共享同一交际能力的人群之间所进行的交往。在跨文化交际中,之所以常常会有比同一文化内交际多得多的困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交际双方在这方面缺乏共享。如何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交际困难与问题?实际上,把交际一方的规约强加给另一方,这也是一种文化帝国主义的倾向。波尔斯托恩(Paulston,1995)还指出,跨文化交际的言语行为适当性不能完全依据使用什么语言来决定。实际上,遵循什么样的社会语言规范,不仅要看交际者说什么语言,交际对象是什么人,还要看在什么环境里进行交际。她认为,一个美国人到了中国,在用英语与中国人交往时,至少应当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中国文化环境的交际适当性。如果仍坚持美国文化的语用规约,那有可能是很愚蠢的。许力生(2006:209)认为,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完全依从那些文化强势社团的语用规约。就那些文化社团的人们来说,虽然他们的母语常常被人们用作跨文化交际的主要语言媒介,可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早已具备了跨文化的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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