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语言学和类型学是密切相阐的两个领域,至少在语法方面是如此。上世纪80年代始,历时句法学研究在西方的复兴主要依靠颤型学的进展,尤其是繁随60年代末期Greenberg的著作。而在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类型学正是历史语法研究的问题。虽然如此,这两个领域的联系,现在说是很近,实际是间接的,语法演变的三侗机制——重新分析(包括语法化和功能更新)、类推(包括词汇化和/或去语法化)和外借——与严格意义的类型学没有多大关系。语法演变的动因——语义一语用演变、结构要求等等,同样与类型学没有多大关系,那么这两个领域是通遇什么阐联起来的?很简单,是因为历史语言学常常可为汉语各方言的共性和区别提供设想,甚至是解释,我们将用下列实例说明上述观点:被动或使役;动词后和动词前的副词;双宾语结构;言说动词。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