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九章论述了国家对民办教师进行正规化管理并最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努力。第七章考察了民办教师职称改革政策在M县的运作。为了使所有民办教师能够顺利参与职称改革,M县通过“一函两考”的形式提高了民办教师的业务水平,同时具备了参与职称评审的资格。民办教师的职称改革是农村教师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这个环节民办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获得了承认。在政策运行的特征上,尽管职称改革政策一直追求透明化和公开化,但是由于乡土社会的固有习惯,政策还是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正是这种不可意会的东西构成了乡土社会政策顺利运行的基础。第十章的内容是民办教师的转正,即民办教师转为正式的公办教师。此后,M县的民办教师告别了跟随他们数十年的称谓,民办教师只是作为一个历史的概念而存在。在转正一章中,笔者梳理了国家和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转正政策,通过访谈重现了M县民办教师转正的形式、影响转正的因素和他们为了转正而采取的个体策略。<br> 第八章是关于民办教师的经济待遇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薪粮制”到大集体时期的“工分加补助”,再到后来的承包土地、工资改革。经济待遇的低微和逐步改善、与公办教师的巨大差别以及为了提高待遇而进行的抗争是民办教师待遇变迁的主线。在这个变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为改善民办教师待遇的努力和M县的民办教师在何等艰苦的条件下支撑着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这也是本章尽管与全书围绕资格变迁的线索不完全相符却又不得不写的本意所在。其实,民办教师的待遇之所以出现如此问题,也恰恰是由于其不同于公办教师的特殊资格所致。在这个意义上,第九章放在“转正”之前也是顺理成章,当民办教师成为公办教师之后,待遇就不存在此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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