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楠:男,1963年生,汉族,安徽桐城人。现任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中心主任,大连理工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辽宁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点负责人,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导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委员会委员。1985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系毕业后,留校任教,从事理论物理教学与研究工作。 1991年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毕业留校,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1992年晋升为讲师。1995年任哲学原理教研室副主任,同年被遴选为安徽省中青年学术骨干。1995—1996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做访问学者。1996年调入大连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大连理工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对象,1999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后担任“两课”教学部主任,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获宝钢“优秀教师奖”。 2000年担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兼“两课”教学部主任。2001年被遴选为辽宁省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重点高校系主任出国研修项目”,赴美国哈佛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2004年8月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 2005年12月起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 2006年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博士生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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