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激励作用
风险的合理划分是为了鼓励人们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被保险人会因为保持安全驾驶记录或成功运用防损措施而获补偿。那些潜在损失低于平均水平的被保险人也应享受优惠费率。
2.6.4社会可接受度
订立承保准则极难把握,谁能给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下个定义呢?是法庭?是国会?还是保险监督官?是你还是我?这种衡量标准很可能与先前的风险划分相矛盾。这种冲突如何化解呢?当数理上公平的保险交易与社会所期望的结果相背离时,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
关于引用超越被保险人控制的承保因素,特别是性别等,长期以来,其社会可接受度一直是个难题。由于社会不予接受,保险公司已经自动放弃了把种族作为承保标准的做法。随后,法庭在两个重大的养老金案例中提出了使用性别作为承保标准的问题。曼哈特和诺里斯两宗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忽视生命预期的差异,让男性和女性面对同等养老金支付额。该规则仅适用于养老金计划,不适用于个人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因此,后者仍采用男女有别的生命表。①
对保险申请人进行基因检测是目前广泛关注的争议问题之一。基因检测可以辨认某些特定疾病有较高发病率的人群。如果基因检测显示一位25岁的男子在45岁以后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可能性高于常人,保险公司能否仅凭这一结果就向这名男子收取更高的保费呢,这仍旧是一个社会政策问题。随着这一程序变得越来越精确(近年来,这方面的成就非常卓著),社会将不得不权衡公平保费和社会接受程度之间的平衡问题。对于那些有“不良”基因的人群,疾病或死亡所致损失的风险很可能将不再作为可保险事件。批评家认为那些有“不良”基因的人群将难以购买到人寿和健康保险。一方面,许多人的基因容易感染疾病或是有潜在疾病,社会不鼓励该人群购买保险,因为他们购买同类保险的保费将非常的高;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担心,那些了解自己的基因的人容易产生逆向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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