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础
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中枢,起着配置收益和管理风险的作用,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存在的基本价值,也是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基础。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出台为商业银行启动了一场资本革命,商业银行进入了以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时代。2004年6月和9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COSO(全国虚假财务报告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先后出台,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有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从此商业银行进入了以资本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第一节 商业银行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含义
(一)风险的定义
风险的普遍存在是自然界亘古不变的规律,不过人类对风险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却是近一个世纪才有的事情。1895年美国学者海斯首先提出风险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192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奈特(Frank H.Knight)在其著作《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中指出风险是一种概率性随机事件,风险可以向好的方向发展,也可以向坏的方向发展,风险可以带来收益,也可以带来损失。所以,后人对风险的定义基本遵循了这两种分析,一是认为风险是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二是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
根据CAPM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金融工具的收益都包括两部分:一是资金的时间价值,也就是即期消费的让渡所必须给出的补偿;二是风险溢价,即承担风险必须给出的补偿。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机构,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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