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上海租界的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1 公共租界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1.1 租界基本制度
开埠后的上海既脱离了中国江南农村的发展轨迹,也不是一般的殖民地城市: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三种制度并行,物化为空间形态的割裂,形成“三界四方”的特殊空间格局;租界内部,特殊的经济政治制度——原有土地关系的保存和自治的政治体制,使其空间形态亦按照独特的方式发展。本书对于上海城市公共空间的历史研究将从制度人手,侧重于作为上海核心的公共租界,兼顾法租界和华界并揭示它们与公共租界的差异。本书对制度的研究所关注的将是其中与公共空间形成最相关的方面。
1.1.1 土地制度
《土地章程》规定之下,租界居留民获得自己生活空间的方式是向私人业主永租土地,这意味着中国农村土地成为现代城市土地的过程是私有土地之间的转让。本节将介绍租界土地管理通过何种机制实现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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