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开发背景透视》:
“为了使洋浦开发有一个比较好的投资环境,便于按照国际惯例高效率地开发建设,外商要求在区内的开发建设经营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要求人员、资金、货物进出自由等更加优惠的条件。我们认为,为了鼓励外商到海南进行承包开发建设,在不影响全国经济发展和我省经济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的条件下,以明确外商应尽的义务为前提,可以考虑在洋浦开发区除实行海南经济特区的有关政策外,在一些方面更加放开。”请示中提出的十项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对外商在开发区内的资产,不收归国有;开发区采取特殊的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一线放开、二线隔离”。由国家派驻海关,采取必要的手段实行监管。省人民政府派出精干的政府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内公安、边防、外事、税务、工商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开发区同区外国内市场的商品交易,都以进出口贸易形式进行;开发区内经营开发的土地,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继承。为了鼓励和支持先行进入开发区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的外商,对开发后第一次地产、物业交易,免征增值税;外商在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凡资金、能源、原材料、产品销售市场不需要国内平衡的,一律由外商自行决策兴办,直接向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开业,无需审批;开发区内企业需要进出口的商品,一律自行进出,不受国内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限制、免征进出口关税。除烟、酒、成品油等少数商品外,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的产品税或增值税;在开发区内工作居留的外籍人员,可以办理多次往返的出入境签证;开发区内的企业可以在境内外自主招聘和雇用成年员工,不受国内有关规定的限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由承包商制订,报海南省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今天看来,这些条文超越时代,又引领时代,闪耀着思想解放的光芒。
洋浦开发的模式的确太超前了,能否得到中央的认可,海南省政府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中央政府对洋浦开发一直持正面和积极的态度。1989年新年伊始,1月19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田纪云第二次到洋浦实地考察。他说海南全岛是经济特区,但一下子全面开发,条件不具备。海南开发就像吃饭一样,一口一口地吃,像走路一样,一步一步地走,全面铺开是不现实的。选准突破口,一片一片开发是比较现实可行的。海南选择洋浦作为成片开发的起步点是比较理想的,条件比较好。一是傍海,有建港条件;二是已经和在建深水港口,比平地起家好得多;三是地貌平整,不要愚公移山,又是一个半岛,比较容易管理;四是地层是岩石,将来打基础方便,也可就地取材;五是移民少,搞开发区要选择一个不移民的地点是不容易的。还有环境易于防治污染等。他还亲自给洋浦正式定名洋浦经济开发区。并对一些涉及主权的涉外问题、司法和公安管理问题、海关和税收问题、环保及地下资源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考虑得细致些,说清楚。洋浦利用外资的成片开发的总体方案要抓报国务院审批,由中央决策。
田纪云副总理对洋浦的考察表态让海南省委、省政府吃了定心丸。2月28日,海南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洋浦事宜。3月9日,省政府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了洋浦开发区红线划定问题,并就此向儋县政府批复,确定洋浦经济开发区陆地区域界线。一切进展仿佛都很顺利,没有人想到一场风波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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