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最初属于哲学领域的伦理道德范畴,是人类对人本原理性思索的哲学命题。经济学作为独立学科,一开始就继承了哲学的伦理或价值传统,幸福不仅成为经济学领域研究的命题,更是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和出发点。实现幸福有两条基本途径:精神上的满足和物质上的丰富。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物质非常匮乏的年代,物质对幸福的效应很大,甚至可以完全弱化精神上的需要,成为实现幸福的唯一手段。经济学朝着实现幸福的重要手段是物质财富的研究思路发展,研究重点逐渐向创造物质财富和有效创造物质财富的方向靠拢。尤其是引入了数学计算工具后,经济学成为量化研究的科学,对幸福的研究从人文研究转为计量研究,而实现幸福的精神因素却很难用数学工具计算,导致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和伦理学结合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经济学不应该涉及伦理的或价值判断的问题。计量的困难性使经济学放弃了对“幸福”的研究,转而向单纯的、可以计量的物质财富研究,远离了经济学最初研究的目的与出发点。物质财富的价值单位是货币,总收入GDP成为20世纪初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也是世界各国政府工作的目标,20世纪末我国对GDP的崇拜达到了顶峰。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丰富,人们越来越感觉到货币收入和物质财富并不等同于幸福,也不是影响幸福的唯一因素,更不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由此,经济学家的研究重点逐渐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实现着经济学向幸福的回归。
20世纪70年代阿玛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认为,人均收入的增加并不必然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经济学不应只研究总产出、总收入,而应关注人的权利和能力的提高。当代著名福利经济学家黄有光教授认为,福利经济学中的“福利”,指的其实就是幸福。20世纪90年代行为经济学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将心理学与经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以寻找当今经济学模型中的不足或遗漏,从而修正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自利、完全信息、效用最大化等等基本假设。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行为经济学家卡尼曼教授的研究是这一领域突出的代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