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江西省修水县人,1954年生。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著有《死刑制度比较研究》、《死刑论》、《死刑专论》、《法学精要》、《司法精要》、《司法改革精要》等十余部有一定学术影响的著作,在各类法学类核心期刊及相关报刊杂志发表有一定价值的论文、译文100余篇,是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见证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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