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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认证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2154
  • 作      者:
    江显和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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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江显和,男,1972年8月生,江西省余干县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先后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院长办公室,在《中国法学》、《人民司法》、《中国律师》、《法律适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并获最高人民法院“八一杯”有奖征文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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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认证制度研究》一书,是江显和在其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从小处着手,以小见大,对刑事诉讼中的认证问题进行了“小口径、深层次”的分析与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作为江显和的博士指导教师,看到学生的学术成果即将问世,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应邀为本书作序,我欣然同意,并郑重向读者推荐。
    在以证据裁判主义为基本原则的法治时代,认证问题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通过认证来认定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进而对案件作出裁判,是法官审判的一般过程。认证是审判过程的最关键环节,其结论直接关涉裁判的结果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认证的这种决定意义,使其成为审判人员司法职责最重要的载体,也是其司法能力最重要的体现。但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认证的学术研究却相对滞后。迄今为止,正式出版的刑事认证实务指南方面的用书屈指可数,而关于这一问题的学术研究著作则难觅踪影。江显和的博士论文《刑事认证制度研究》的出版,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诉讼法及证据法理论研究的空白,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及证据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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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此文选题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对刑事认证的基础理论、一般原理、模式定位、内在依据、外部规制、标准与方法、保障机制等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文章的创新之一在于一方面对”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主张以“排除合理怀疑”代替“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另一方面又承认“排除合理怀疑”不是刑事证明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而是有罪认定的最低标准。作者一方面主张相对真实,又不赞同一律否定认定案件事实的绝对真实,颇具个人独立思考与创新。另外,在如何保障法官刑事认证的制度构建和如何确立我国证据规则上,既借鉴英美做法,又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自己的独立见解。全文逻辑严谨,文笔流畅,是一篇具有创新性的博士论文。
    ——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答辩委员会主席)
    刑事认证是刑事审判的关键环节,选取该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作者从一般原理(认识论、心理学、概率论)对刑事认证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论述,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考察了刑事认证的历史演进,对刑事认证、法定认证、自由认证存在的合理性及不足之处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依此构建了我国刑事认证模式,为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作了新的解说。从内外两个层面对刑事认证构建了认证规则,提出了认证标准、方法及保障机制。综观全文,观点明确,材料翔实,逻辑清晰,论证充分,且能够结合案例论述,运用多学科知识分析,使文章更加厚实。全文行文流畅,表明作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论文评审人)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认定所要解决的是刑事诉讼最基础的任务——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因此它是刑事审判的核心。但是,以往我国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系统研究非常薄弱,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刑事认证制度研究》以博士学位论文之重,系统、全面地研究了这一问题,显然在学术研究领域是具有创新意义的。不仅如此,由于该问题直接关涉刑事审判的核心,对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综观全文,不仅选题新,而且论证过程、所提出的理论观点也有很多创新之处,例如关于刑事认证理论体系的构建、关于严格规则主义与自由裁量主义两种认证模式的梳理与论证、关于刑事认证两个具体领域及其标准的划分等。作者在论述中运用了多角度、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观点,表明其具有广博的基础理论和扎实、深入的专业理论。本文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作者发挥自己的长处,能够密切结合司法实践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从实际出发切实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论文评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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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笔者认为,法官应当具备健全的性格素质、良好的品质素质和高超的能力素质,才能准确高效认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
    第一,健全的性格素质,主要包括自制、独立、果敢、自信、细致等方面的内容。
    自制就是要求法官面对各种外来刺激和内心欲求,保持理智的心态,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犯罪对人的刺激之深,足以引起一般人的情绪变化,法官在聆听犯罪经过和进行证据调查时,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但决不能把好恶情感溢于言表,更不容许将激烈的情绪反应爆发出来。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有些被告人或证人拒不陈述,或者在陈述中出言不逊,故意冲撞法官,或者巧言令色,迷惑法官。这时法官应当保持克制,头脑冷静,对拒不陈述者要晓以利害,耐心规劝,促使其开口陈述;对出言不逊者,应激而不怒,严词制止,切忌反唇相讥,怒从心起;对巧言令色者,应及时揭露其虚假面目,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总之,法官要做到沉着稳健,处变不惊,气定神闲,心态平和,如此才能宁静致远,深人思考,从而正确认定证据,发现实质真实,确保审判的顺利进行。
    独立要求法官的任何判断都要建立在持中的立场上,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不掺杂个人情感和主观好恶,客观公正地作出裁决。在庭审中,法官要有能够驾驭控辩双方的独立意识,做到不偏不倚,不欣赏或折服于一些感情丰沛的煽情性言辞,也不受其他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既不能受控方声讨之势的影响,又不能受被告涕泪俱下的假象所迷惑,应有一种高屋建瓴、全盘驾驭的心理定力。法官心理认同的偏颇会直接影响到证据的评判和事实的认定,进而损害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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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刑事认证的基本范畴
一、认证与刑事认证
二、刑事认证的主体
三、刑事认证的客体
四、刑事认证的内容
(一)证据能力
(二)证明力
五、刑事认证的方式
六、刑事认证的程序

第二章 刑事认证的一般原理
一、认识论原理
(一)近代认识论的西方视角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
(三)证据认识的特殊性
二、心理学原理
(一)法官的认证心理
(二)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心理
(三)被害人陈述心理
(四)证人的作证心理
三、概率论原理
(一)概率论原理简述
(二)概率论原理在刑事认证中的应用
(三)概率分析方法的局限性

第三章 刑事认证的模式定位
一、刑事认证模式的历史演进——以大陆法系为主体的分析
(一)神示认证
(二)法定认证
(三)自由认证
二、自由心证及其客观化
(一)自由心证的涵义和本质
(二)自由心证的客观化
三、严格规则主义与自由裁量主义
(一)英美法系认证模式的特点及成因
(二)两种认证模式的比较与前瞻
四、我国刑事认证模式的选择
(一)为自由心证正名
(二)为法定证据辩护
(三)结论:在严格规则和自由裁量之间

第四章 刑事认证的内在依据
一、逻辑法则
(一)逻辑法则概论
(二)形式逻辑
(三)辩证逻辑
二、经验法则
(一)经验法则的内涵与特质
(二)经验法则在刑事认证中的作用
(三)经验法则的局限性
三、利益衡量原则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
(三)刑事认证上的利益衡量

第五章 刑事认证的外部规制
一、传闻证据规则
(一)传闻与传闻证据
(二)传闻证据规则及其例外
(三)传闻证据规则发展的历史轨迹
(四)传闻证据规则新发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法考察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取向
(三)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几点思考
三、意见证据规则
(一)意见证据规则概述
(二)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
(三)英美意见证据规则的借鉴意义
四、最佳证据规则
(一)最佳证据规则探源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及例外
(三)我国的最佳证据规则

第六章 刑事认证的标准与方法
一、刑事认证的标准
(一)单个证据的认证标准
(二)全案证据的认证标准——证明标准
二、刑事认证的主要方法
(一)直觉与推理
(二)分析、比较与综合
(三)调查与验证

第七章 刑事认证的实证分析
一、实物证据的认证
(一)物证、书证
(二)勘验检查笔录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证据
二、言词证据的认证
(一)证人证言
(二)被害人陈述
(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四)鉴定结论
三、全案证据的综合认证

第八章 刑事认证的保障机制
一、司法体制
(一)司法独立
(二)法官中立
(三)审判公开
二、诉讼机制
(一)审判中心主义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三)交叉询问机制
三、法官制度
(一)法官遴选制度
(二)法官责任制度
(三)法官保障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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