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浙江宁海人,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1977年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1993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进修行政法。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曾经在浙江省委、浙江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工作,担任省政法委书记、高级法院院长秘书。曾经主持大学法律系、省社科院法学所工作。已经出版《定罪量刑指南》、《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等专著、合著八部。历年发表法学论文和文章400余万字。曾借调最高法院参与起草中国法院十年规划纲要,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行政立法课题组《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草案起草论证活动。作为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著名案件,有的评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名案,中国文坛八大名案。曾获评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杭州市政府授予法律中介服务业标兵、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普法先进个人。是一位理论和实务兼长的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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