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事实行为的提出背景与发展特点
一、行政事实行为的提出背景
行政事实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一现象,在魏玛共和国时代引起学者重视,进而提出使其成为一个法学概念,绝不是偶然的,而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行政实践和行政法学理论的必然产物。
(一)行政的扩张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们向往发展自由的经济,排除国家对经济的于扰,古典经济学家崇尚自由经济的调节作用,对国家的作用和政府的动机表示出极大的怀疑。被称为资本主义之父的亚当·斯密以资产阶级人性论为基础,以“经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为依据,以“看不见的手”的论断为核心,系统地提出了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并论证了行政权力的扩张对于公共利益的危害。他认为,每个人“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哪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斯密所推崇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竞争的自发势力。他坚信,如果给予人们以追求私利的自由,就会形成具有自我调节作用的市场机制。而这种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都是政府无法代劳的。他说:“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在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他认为,不断增加国民财富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经济活动以完全的自由,无须政府进行干预。总之,要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支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政府只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其职能只是保证一个有利于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和积累财富的和平环境。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当时资本主义政府只是在税收、国防、邮政等领域承担一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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