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着道教在社区的盛行,由于土老司仅凭经验主祭,道士凭典籍,所谓“客老司一本经,土老司乱弹经”,所以土老司向道士学习,不仅使用道神,而且学看风水、画八卦、披道袍,以致土老司的职责逐渐被道士所取代,佛教、道教观念地方化为道士信仰。到了清后期,土家人在正堂屋中开始设“天地君亲师位”,家先神崇拜逐步盛行,同时也相对削弱了原生宗教的地位,使原生宗教形式逐步减少甚至消失,或以残存或变异的形式得以保留①。<br> (2)与土家族文化相结合,使社区的佛教、道教具有了浓郁的地方特色。这里所盛行的道教,就吸收了佛教、巫教以及土家族原生信仰中的其他成分,成为富有土家民族特色的道教文化。如道教中的“做打扫敞清策”,就源于巫教中“单公子”的腔调和歌词,采用了“撒尔嗬”中的舞步和动作。可以说,道教的斋醮仪式和道术体系的形成受到了“巫文化”中敬天求神方式的深远影响,从而具有了渊源关系。原生信仰和外来宗教的相互整合,使社区形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宗教体系。<br> 马林诺夫斯基是较早开始从主位观看待巫术、神灵信仰和仪式等宗教现象的人,他认为,所谓“反科学”的巫术行为可以满足特定社会中人的需要,所以自有其独特的功能;布朗主张宗教仪式行为是社会秩序的展演,对社会结构的构筑有不可缺少的作用;吉尔兹认为,宗教是一种“文化体系”,是本土社会用以解释人生与社会的概念框架与词汇②。从社区的原生信仰来看,他们对自己的祖先和民族神灵的崇拜和祭祀,表达了他们的族群认同和对整个群体的依赖感,同时也是他们文化的象征。而对外来宗教的接受和整合,则表明了他们文化涵化的进程。这种多元宗教在一个封闭社区的并存,从功能上看,表现在有效地维系了社区的团结和秩序并确保了其连续性。这种功能通过各种宗教仪式表现出来,这些仪式将人们聚集在一起,在这种聚会中,所有个体的感觉都不复存在,人们觉得他们自己作为集体存在并贯穿于神圣的事物之中,并通过仪式的重复一再地重申自己。在仪式中,人们坚固他们的信仰,并对社会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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