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呼唤公民社会
本章的目标是从理论和历史两个维度考察公民社会理论的演变及其内涵,从而为后文的分析奠定基础。我们将分四节来讨论这一问题:首先,从思想史的角度梳理公民社会理论的演变,并明确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的具体含义;其次,具体分析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再次,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四个国家和地区公民社会的发育状况,并从中发现公民社会发育的一些一般性规律;最后,分析公民社会的发育对于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治理困境所具有的意义。
第一节 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这一问题似乎多此一举,但考虑到公民社会理论在当代的高度歧义性,对这一概念的理论脉络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公民社会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思想史视野中的公民社会理论
尽管“civil society”一词在西方可谓源远流长,但正如盖尔纳所言,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这一概念早已被历史的灰尘所掩盖,大概只有学院里的历史观念史家才会对之有兴趣,但东欧和前苏联等国家为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的社会转型过程导致了这一概念的复兴,顷刻之间,它洗尽灰尘,变成了闪亮的勋章。但平心而论,该词的内涵在西方思想脉络中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这一点,仅从该词在中文世界的不同翻译中即可体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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