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共参与手册:参与改变命运:better future through civic engagement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08965
  • 作      者: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编写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收藏
内容介绍
    参与是人的基本需要。没有参与的生活,是孤独的生活;缺少公共参与的生活,是不文明的生活。没有参与,你就失去了表达自己意志和利益的机会;没有参与,你就放弃了维护自己利益、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没有参与,你也逃避了与他人共同建设美好未来的责任。
    《公共参与手册:参与改变命运》由长期从事公民社会和政府创新研究的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编写,是国内第一本系统介绍公共参与的指南性手册。书中对公共参与的定义、渠道、制度环境、步骤、能力建设以及多元文化等进行了系统介绍,还通过案例、小资料等提供了可以直接应用于实践的参与方法、手段和工具,适合普通读者及专业人士阅读。
展开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公共参与的主要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的发展,公共参与渠道不断拓宽,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被明确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下面我们介绍一些主要的参与渠道。其中大部分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或政策规定,但也有一些还处于探索过程中。
    这些参与的渠道大体上承担着意见表达、行动组织,以及权利维护等功能。此外,网络作为新兴的参与渠道带有明显的综合性。
    意见表达渠道
    公民创制权创制权,是指公民在法定人数内可以提出立法建议案,交立法机关讨论修改或经投票直接制定为法律的权利。创制权就是在形式上承认公民有立法提案权。我国公民的创制权主要体现在《宪法》第四十一条,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建议的权利。依此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向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立法建议,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公民创制权实质上是一种初级形式的立法建议权。
    近年来,地方人大在“开门立法”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为公民创制权的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其中,地方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就集中体现了这点。……
展开
目录
导论 参与改变命运
什么是公共参与?
公共参与所需的资源
公共参与的意义
公共参与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公共参与面临的问题
中国公共参与的发展前景

第一章 公共参与的主要渠道
意见表达渠道
行动组织渠道
权利维护渠道
网络:新兴的参与渠道

第二章 组织化参与及其制度环境
组织化参与的形式
党和政府对组织化参与的定性与定位
组织化参与的制度环境
社团成立、变更、撤销的程序说明
目前制度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有制度环境与发展空间

第三章 公共参与的一般步骤
步骤一:获取公共信息
步骤二:制订行动规划
步骤三:公共参与的实施过程
步骤四:跟踪与监督
步骤五:效果评估

第四章 公共参与的能力建设
利益表达能力
组织联盟能力
资源筹集能力
协商沟通能力
公关营销能力
民主治理能力

第五章 多元文化与公共参与
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
“多元一体”的民族结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亚文化与网络文化
文化排斥与文化包容
文化包容与公共参与

附录一 公共参与的成功案例
立法中的公共参与
预算制定中的公共参与
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参与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共参与
环境保护中的公共参与
救灾中的公共参与
扶贫项目管理中的公共参与
社区自治中的公共参与
公私合作治理
知情权实现中的公共参与
公共参与中的性别意识、自我认同
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附录二 公共参与的技术支持
公共参与的工具
公共参与主要法规名录
获得公共参与资源的重要网站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