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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主演进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088368
  • 作      者:
    唐晋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日报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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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软实力
    中国的崛起是在失去世界政治、经济、文明控制权150年之后的再度崛起。在全球经济危机的重创下,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战略格局面临新一轮洗牌。在千年一遇的机遇面前,中华民族、中国国民、中国政府应以怎样的大战略、大视野、大谋略、大胸怀应对新的世界秩序、迎接新的挑战?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智库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发改委、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这些机构作为政府“外脑”,为中国最高决策层分析全球走势,为中国策,为国是谋。
    《大国策》丛书集结当代中国顶级“谋士”和“智囊”,把中国的发展纳入国际视野和历史视野进行考察,立足中国崛起道路上的大战略、大课题,对崛起进程中的中国经济、政治、民主、软实力、民生、环境、能源、人口、国家安全等领域所涉及的战略问题发表国策诤言,直陈大国崛起进程中的危机和挑战,试图超越西方设定的现代化标准,跨越西方现代化“陷阱”,提出中国崛起的大对策、大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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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式民主”的四个步骤:以“选举民主”为标志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协商民主”为标志的政治协商制度;以“直接民主”为标志的群众自治制度;以“党内民主”为标志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公民社会建设,被认为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村民的政治参与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他们通过村级选举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村干部在竞选期间大都采取“竞选承诺”来争取选票,比如村民致富、调查前任村干部腐败问题、用自己的钱为村民办实事等。村民在选举过程中看到了现实利益,政治参与热情随之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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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式民主”四步走
    民主之困局与出路
    ——对中国政治改革经验的反思
    燕继荣
    随着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主化“第三次浪潮”的到来,民主化已成为政治发展研究的核心议题和重要内容。民主既是普遍的,即它具有的某些核心内容可以适用于全球;同时它又是特殊的,即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以各自的方式实践着民主。民主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民众的必然要求,民主化是全球化背景下民众与当局博弈的过程和结果。所以,正确的态度是顺应民主化发展的世界潮流,通过积极进行政府创新(governmentinnovation)来拓展有效的政治发展空间,寻求和培育新的制度生长点,逐步建构一种能够应对民意挑战的政治体系,这样才能化解民主化等方面的压力,走出民主的困局。
    民主是一种世界性进程
    一般认为,民主制度起始于古希腊时期,被理解为“人民统治”,用中国人的话语来表达就是“人民当家做主”。
    希腊人在两种不同意义上使用“demos”:通常它指整个公民团体,即全体希腊人。在民主城邦里,公民大会正式决议开头一句话就是“Thedemoshasdecided”(人民决定)。“demos”在这里就指公民集体。但有时它也指普通民众(thecommonpeople)或者穷人。在平民看来,民主政治的特点在于其全民性,而反对民主政治的贵族则强调其穷人或平民掌权的一面。由于普通民众从贵族手中夺取了政府的控制权,所以,在古希腊,贵族出身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都把民主视为“暴民政治”或“愚民政治”。不管怎样,古希腊时期民主的含义是清晰的,即民主仅仅指一种最高权力属于政治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城邦政体形式。
    2000多年前,民主产生时并没有像今天这样享有盛誉。希腊以来的政治思想家往往攻击纯粹民主制的弊病:民众的无理性、无节制,党派的纷争,多数暴政,政治上的不稳定和草率决定,决策的低效率,等等。他们主张的是一种将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者混合起来的“混合政体”。因此,在政治实践中,共和制的传统(体现不同利益阶层的机构和制度互相制约平衡的制度安排)反而源远流长。民主虽然在古希腊就有辉煌的实践,但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作为一种单纯的政体形式,始终没有成为主打模式。
    在古希腊民主实践之后,君主制和贵族制一直是政治发展的主要方式。16、17世纪,反对政治专(tyranny)和绝对国家(theabsolutiststate)的斗争使民主的观念得以复活。18世纪,随着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和有关主权、合法性和公民等观念的哲学变革,传统的“神权政治”和“王权政治”走向衰落,民主思想得到了再一次的明确表达。19世纪,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社会等级观念的淡化以及公民选举权的扩大,民主得到了真正开发的机会,从而在欧美发达国家实现了从理论向制度的转化。“自18世纪以来,民主政治已成为评价政府体制的一个主要标准而不只限于一种政体形式。在这期间,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集中在扩大公民权利的方面。”到20世纪初西方国家争取普选权的斗争的胜利,以及随后殖民地民族国家独立的兴起,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转向建设民主国家的问题。由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都面临着政治的现代化问题,因而实现政治的民主化便成为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于是,在20世纪,民主化则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进程。
    但是,民主语意的引申和扩大引发了民主问题上的种种争论。人们为理论和现实中众多的民主模式提供了不同的分类标准,比如,直接参与的民主、代议制民主、绝对民主、有限民主、人民民主、精英民主、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等。有人根据上述不同分类把民主概括为八种:即雅典民主制、保护型民主制、发展型民主制、直接民主制、竞争性精英民主制、多元民主制、合法民主制、参与民主制。这八种民主范式大体又可被归为两大类型:即直接的或参与的民主(directorparticipatorydemocracy)和自由的或代议的民主(Liberalorrepresentat:ivedemocracy),这两大类型的民主是最具差异性的两个版本。正如有学者所描述的那样:这两种民主模式是两种原料,“这两种原料之间比例不同的调和,再加上其他政体因素和文化传统的‘佐料’,便构成了一道道‘风味不同’的民主‘菜肴’。民主又像是没有本位的‘货币’(施米特的形容),在世界的政治市场上到处流通,而每个国家都有对‘民主’这种政治货币的发行权,且不受‘币值’、‘额度’和‘版型’的限制,这样,民主的‘花样之多’就可想而知了。”一些人还将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价值和要求都附着在原本仅仅是政治概念的民主之上。另外,由于各民族文化传统的不同以及各国国情和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原因,民主概念也被无限引申,造成了民主概念的多重理解(既有反映不同党派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民主,也有体现各种民族特色和反映各种文化特点的民主)。
    通过回顾民主的世界性进程,可见民主的最基本含义只是一种方法和制度。正如美国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熊彼特所指出的,“民主方法是为了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争人们的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根据自由的民主理论,民主由“对民众的保护”(demo—pro—tection)意即保护人民免于独裁暴政和“民众的权力”(demo—power’)意即实行民众的统治两部分构成。从这个角度看,它是超文化的、“可移植的”。民主作为一种“政府的形式”,它所关注的并不是由谁来统治的问题,而是“行使权力的形式”。因此,它只有程度和方式上的不同,而没有“姓社”还是“姓资”的差别。
    民主作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已经成为民众普遍接受的有关政府构成方式的唯一合理的解释。除非能够说服民众放弃这样的观念,否则,不可能找到遏制和抗拒的办法。美国学者s?亨廷顿对于“第三波”民主化不同模式和策略及其后果的研究也说明,民主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是不可遏制和抗拒的。所以,对民主只能加以引导,规制民主行动,使民主的政策适合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事作出修正。
    民主必须是宪政的
    论及民主,我想阐明的第二个观点是:民主被再造和推广,首先是用来应对合法性危机(legitimacycrisis)的;民主实践告诉我们,在众多的民主版本中,民主必须是宪政的才算是合理的。
    如果一个共同体中只有一个公认的权威,那么民主的方法和制度不会被发明出来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如果一个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都信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逻辑并能够服从这样的秩序,那么民主的方法和制度也不会被发明出来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同样,如果一个共同体中的成员都是坚信“你死我活”哲学的绝不妥协的好战分子,那么民主的方法和制度也不会被发明出来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民主作为一种方法和制度安排得以应用推广,完全是因为这个共同体中权威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即面临所谓的“合法性危机”,而人们又不希望通过战争的方式来克服这种危机。因此,民主完全是理性选择的结果。
    众所周知,在民主被再造和开发以前,为政权提供合法性依据的主要来自形形色色的“天命论”和“君权神授论”之类的意识形态观念。这种意识形态理论既为王朝的建立提供了合法性说法,但也为推翻一个王朝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因为“天命论”观念本身也包含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思想。君主可以打着“授命于天”的旗号实施所谓“正统”的统治,而“乱党”或“暴民”也可以扛着“替天行道”、“受命改制”的大旗而推翻王朝的统治。中国历史发展之所以没能走出王朝循环更替的怪圈,原因恐怕就在于它始终没有形成关于政治合法性的新的理论。
    随着人本主义观念的兴起,各种“天命论”和“君权神授论”失去了市场,因而也就失去了作为合法性基础的作用。取代“天命论”和“君权神授论”的是新的“社会契约论”和民主宪政的理论。政治权力来自社会契约,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consent)。社会成员定期选举统治者,谁赢得选举谁就可以合法地成为“统治者”。政治规则被归结为一种简单的交易关系:纳税人出钱养活政府,政府则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消费者是上帝”,谁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谁就有资格组建政府。在此基础上,人们又把“主权”和“治权”分开,主权属于人民,治权委托给政府。可见,定期选举领导人的宪政程序代替了不可预测的“改朝换代”,从而为现代社会带来一种政治稳定与政治创新的动态平衡。可见,民主以其制度创新,成为“以暴易暴”的政治自然循环过程的终结者(terminator),被认为是通向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
    但是,民主必须是宪政的才是合理的。最近几年,中国学术界热衷于探讨民主与宪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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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治成就大国——《大国策》系列丛书导言
“中国式民主”四步走
民主之困局与出路——对中国政治改革经验的反思
基层政府的体制症结
社会分化和转型背景下的中国村民自治
社会基层治的得与失
“两委矛盾”
“组合竞选制”: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形式的探索
村民自治:农村两委关系的解析视角
村支书与村主任冲突实质:村庄派系斗争
村党支部与村民选举关系
村干部的“票仓”在哪里?
乡村关系:在控制中脱节
农村宗族与村民选举的关系
社会资本与中国农村居民的地域性自主参与
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
草根志愿组织与村民自治困境的破解
“冲突”是优化民主规则的“激发器”
工会:应在劳、资之间玩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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