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的含义
怎样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含义?能不能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含义理解为合理性?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解为合理性,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含义,因为人们会问合理性的“理”指的是什么?“理”的内涵是什么?不论是西方哲学思想史、还是中国哲学思想史对理的内涵的回答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虽然按照我们的理解可以把“理”的内涵界定为客观规律性,合理性就是合客观规律性;但即使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的含义解释为合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因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出发点和归宿,这个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是贯穿科学发展的中轴线;而合客观规律性如果脱离了以人为本这个中轴线,那在发展的目的、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实质上就要迷失。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是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而且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人自身。所以发展的合客观规律性必须与发展的为人的目的相统一,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含义应该是合客观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当然,这样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含义,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如客观规律包括自然规律、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政治发展规律、文化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如何实现合客观规律性,还有一个如何协调这些规律之间的关系的课题;而合目的性,也同样面对如何协调不同的人、群体、集团、阶级阶层的不同目的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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