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的形成及其动因
内容提要 本文研究的问题是,从1989年中苏边界谈判开始的上海五国为什么会转变为一个全面安全合作组织?本文把上海合作组织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并提出信任、主导国和共同安全利益三个动因以解释这种合作发展进程。在边界谈判时期,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哈、吉、塔形成重要互信。这两种信任关系成为以后产生中俄合作以及使中亚国家加入中俄主导的安全合作组织的基础。中俄逐渐建立的信任关系催生了合作产生的第二个动因,即中俄主导。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变得明显,上海五国提出多边合作并发展成安全会议机制。从1998年至2001年,共同和互补的安全利益更加深化,从而推动上海五国提升为上海合作组织。
关键词 上海合作组织 多边主义 中国外交 地区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是由中国倡导建立的、以全面多边合作为最大特点的地区组织。该组织的形成,经历了中国同前苏联接壤地区的边界谈判、“上海五国”元首会议等过渡阶段。1991年苏联解体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脱离苏联,成为独立的国家。由于新独立的哈、吉、塔等国都与中国接壤,为了彻底解决边界问题,中国须与新生的中亚三国持续进行谈判与合作。从而,中苏两国进行的边界谈判自然变成以中国为一方,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国为另一方的双边谈判。此时,各国所关注的唯一问题是,五国明确各自所接壤的边界线,以解决边界地区的安全问题。五国就边界问题的双边合作得到了加深,到1996、1997年大体上都对领土边界问题达成了一致。从1996年开始,中、俄、哈、吉、塔五国每年举行“上海五国”元首会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1996、1997年召开的“上海五国”峰会是从1989年开始的解决领土边界问题谈判的延续。然而,1998年在阿拉木图召开的第三届“上海五国”峰会上,“上海五国”提出了新的议题,从过去就边界地区的军事谈判变成以维护地区安全为主的多边安全合作。具体地说,打击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成为五国合作的主要议题。换言之,1998年举办的第三届“上海五国”峰会萌生了有关多边合作的可能性,并最终推动产生了“上海合作组织”这一地区性合作组织。后来,“上海五国”元首会晤机制提升为五国间多层次、多领域的多边合作体制——“上海合作组织”。这意味着,它从一开始较为松散的单项安全会议机制逐渐制度化,并转变为一个积极的全面合作组织。
一、问题的提出
因而,笔者的问题是,从解决边界问题开始的消极性边界安全合作,究竟是如何超越初期的合作形式而发展成为多边合作组织的?换言之,为解决边界问题而开始的边界安全合作,怎么转变为针对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单一安全会议机制——“上海五国”,再发展成一个多边安全合作组织的?导致这种转变的动因是什么?
首先需要指出,笔者要研究的问题不是“上海合作组织”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所有变化,而是从1989年中苏边界谈判开始到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期间所发生的合作性质的变化。在此,笔者所谓的合作性质变化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在“上海五国”时期所发表的正式文件里出现了对合作的称呼变化。在1996、1997年召开的“上海五国”峰会时期,其文件中就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所使用的称谓是以中国为一方,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为另一方的“双方”。但是,1998年第三届“上海五国”阿拉木图峰会该称谓就改为五国“各方”。这意味着,“上海五国”元首们承认由双边合作向多边合作的形式转变。
第二,“上海五国”各成员国进行合作的实际内容发生了变化,各国进行合作的主要议题从过去就边界地区的军事合作,扩大为针对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的非传统安全合作。2001年6月15日,有关各方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此基础上,2002年5月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进一步明确了该组织的基本宗旨和任务:“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多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鼓励开展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在平等伙伴关系基础上,通过联合行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各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在参与世界经济的进程中协谪立场;根据成员国的国际义务及国内法,促进保障人权及基本自由;保持和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系;在防止和和平解决国际冲突中相互协助;共同寻求21世纪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由此可见,“上海合作组织”不是一开始就以多边合作为主的,而是通过“上海五国”阶段经历了合作性质的变化。
笔者要研究的时间范围是从1989年中苏边界谈判到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前,尤其从1998年第三届“上海五国”峰会到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的产生这一全面合作的核心阶段。在此期间,各国尽管解决了边界问题,但没有选择解散。反而,在解决边界问题后五国转变了合作形式并推进了制度化建设。总之,从1989年到1998年,再到2001年的合作进程是合作性质变化过程的关键时期。
二、现有的三种解释
中国国内对上海合作组织的研究大多是描述性的。现有研究主要是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过程进行考察和描述,从中探求上海合作组织建立的背景和原因。可以说,初期的国内研究比较偏向于“上海合作组织”取得的成果和历史意义,较为缺乏针对其合作动因的分析。国外学者就上海合作组织的产生动因所做的考察,主要是从中国与俄罗斯两国合作意图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在这些研究中,中国往往被看成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发起国,上海合作组织这一多边合作组织的产生,被认为是中国与俄罗斯为了制衡美国而谋求合作的结果。
概括而言,迄今中外学者就双边性的边界谈判发展到多边合作组织的动因所进行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看法:一是历史必然说;二是安全和经济共同利益说;三是对美国制衡说。
(一)历史必然说
历史必然性说法主要表现在早期对上海合作组织进行研究的描述性文章里。按照这一说法,“上海五国”到“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也就是说,从1989年开始的中国与苏联的边界谈判在苏联解体后自然地获得了更多的谈判对象,即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在它们之间谈判快要结束之时,中国提议举办一次元首会议,以庆祝五国边界问题的圆满解决。由此,上海五国在消极的国际形势中获得了支持,五国元首走到一起,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维护自己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再加上五国间存在共同利益和中国与俄罗斯间的友好关系,这也推动了合作,因而上海合作组织得以产生。历史必然性之说有助于人们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大体状况加以了解,这也包括上海合作组织产生的初步过程。然而,这一说法仅限于具体描述,缺乏对动因之问的有机关系的讨论。
(二)安全和经济共同利益说
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的产生动因,安全和经济共同利益说是最为频繁出现也是最广为接受的解释。根据这种观点,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通过解决边界问题而建立信任,在此基础上,五国间存在的共同利益推动着各国继续发展合作。
首先,学者们大多认为,从1989年至1997年五国进行边界谈判时起便开始建立信任。不过,学者们所强调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有些学者主张该阶段是五国五方平等、均衡地建立信任的时期。“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起始于1989年中苏边界谈判,到1996、1997年“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就边界问题达成协议,大体解决了有关各国领土主权的边界划分。在此期间所建立的信任基础,使五国领导人决定继续保持这一机制,也推动五国两方变为五国五方,并讨论更广泛的合作问题。五国在军事安全领域的互信不断加强,五国间合作进一步扩展到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使得会晤机制逐步发展为一种多边合作体制。也有学者强调,在边界谈判过程中,中俄两国间恢复信任对多边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就是说,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过去中俄间存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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