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德沃金耍了个小聪明,他描述政治冲突的方式好像是把价值冲突降到了最低。想一想亚伯拉罕在摩里亚山上时的情景,一面是他认为至高无上的上帝不容置疑的命令,另一方面是上帝要求他献出独生儿子的不道德行为,他陷于两难选择。如果这两个互相冲突的命令彼此不相干并各具权威,那么亚伯拉罕就无法避免带来可怕后果的悲剧性的选择。但是德沃金坚持认为政治并不是这样。比如,在关于禁止种族主义言论的法案的争论中,他提出:“我们并非受惠于两个独立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相反,我们被拉向对立的立场中的一个,理由是如果我们最终承认它们的权威地位,那么我们就不再理会另一个的召唤”。②
这引起了这样的问题。正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指出的,伯林关于不一致的理论,假定我事实上的确把对立的善“看作以某种方式强加于我,就像绑到我身上,或强迫我接受。否则,我们可以对冲突置之不理。”③问题在于道德经验和思考是否支持这一假定。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关于仇恨语言法案(hate-speech codes)的争论涉及到了多个因素,这些因素反映了不同的价值尺度。即使我们做出一个周全的判断,支持争论中的一方,实际上我们也可能会把某些真正的善抛到了一边。简而言之,正确答案(如果有的话)的正确性并不能保证把所有的善都囊括其中,而且我们的日常经验得出的也是相反的结论。当问题“难以解决”时,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够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可以把所有的价值合并到一个单一的行动中。在这种并不罕见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对另一方的召唤“置之不理”。我认为,实际上,保留那些我们曾坚决反对的选择的真正价值是道德意识觉醒和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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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拉莫尔,哥伦比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