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督教与清末民初的福建社会
二、作为边缘群体的地方基督教
福建美以美会形成与发展之际,恰逢近代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期,旧有的社会分层界线、流动途径与价值取向不断改变。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方、精英与常民,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交杂并置,无不左右着教会发展及其与社会间的互动。
(一)社会的刻板认识
文化身份的形成,与其他社会群体的透视与认知密切相关。美以美会甫人福建地方,即遭当地官绅阶层与民间信仰群体的排斥,社会认受性低。如前所述,早期华人信徒多数由当时中国社会底层民众构成,清朝官员们鄙视基督教多半也因为人教之人与他们不是一个阶级的缘故,在官方眼中,信教的主要是愚、穷、弱及犯法者,即所谓“莠民”。福州将军英桂说,“各省人教者,大率无识乡愚”①。李鸿章称“教士专于引诱无赖穷民,贫者利其资,弱者利其势,犯法者利其逋逃”②。至于西教士,官员则因“夷夏大防”,尽量避免接触。1869年福建巡抚卞宝第参奏下属盐法道海钟时称:“该道海钟,又曲事洋人,极意卑顺……教士向不与地方官往来……二月间该道忽请省中教士筵宴。官僚士庶,莫不惊诧,以为从来所未有。”③在文人看来,基督教是纲常名教的异数。道成年间的福州士绅林昌彝认为:“从来二氏之教,本非圣人之徒。即九流亦各安其技艺,不敢与儒教相衡。讵意晚出之耶稣,逞其造天灭伦之臆说……乃复欲越二氏九流,假劝善而作奸,以图索乱我境内之儒教。噫!亦徒见其自绝于天,自灭其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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