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宗教常常成为革命战争的旗帜和政治斗争的借口,从而引发某种形式的战争。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宗教所发挥的重要意识形态作用,为数不少的武装起义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帜,如我们在正文中所提及的陈瑞和李特起义、各种托名“李弘”的起义、孙恩和卢循起义、宋江起义、方腊起义等等便是或多或少借用道教的思想观念来领导、组织起义的;除此外,如元末刘福通利用“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的旗号“拜上帝会”等等也说明宗教有时候往往成为人民革命起义的旗帜和借口。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是这样,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如此,例如十六世纪的德国,就发生了利用宗教改革而开始革命的托马斯·闵采尔领导的农民战争等。可见,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宗教对于人民革命战争的作用是巨大的。对于这种作用,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把握认识,一方面,宗教在号召、领导革命起义方面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仅仅依靠宗教的思想观念是无法领导革命取得成功的,革命起义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有新的理论指导和先进阶级的领导。
此外,有些宗教还被政治力量利用,成为实现政治力量之某种目的的力量。在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少的封建王朝在建立过程中便利用了宗教,如李唐、赵宋、朱明等王朝的建立。封建王朝建立过程中利用宗教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倘若宗教是为先进王朝建立服务,则这种借用往往具有进步意义;倘若宗教被落后愚昧以及别有用心的政治势力利用,宗教从中所起到的作用则是助纣为虐。放眼当今出现的各种冲突和局部战争,有为数不少的是宗教的力量被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势力所利用,对该地区的社会和人民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伤害。为此,我们需要加把其中政治因素和宗教因素澄清出来,这样才有利于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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