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国古代道德哲学的当前意义
在欧洲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对中国伦理学正面评价之后,西方就转而开始对其绝大部分内容进行相当严苛的批评。这主要是受到l8世纪末和l9世纪初的哲学、特别是德国唯心主义(Idealism)的影响。甚至直到今日,我们仍然看到许多似乎是拾取黑格尔(G.W.F.Hegel)余唾的文句,继续贬抑着中国文化。与此相去不远的主张则是,作为中国哲学里最具影响力的儒家学说只代表一种他律性的“适应伦理学”(ethics of accommodation);这通过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富有影响力的著作而被国际广泛接受。韦伯的理论不仅在西方的各门学科中——包括汉学研究在内——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而且在对于传统文化极力批判的中国也寻到了一片沃土。
韦伯式论述(Weberian discourse)把中国描述为呈现排他意识、安于现世、遵守他律和天人交融的国家,而与西方的普遍原则、人定胜天、着重自律,以及超越性(transcendence)形成对比。近来,这种韦伯式论述特别与崛起于美国的另一种论述模式——新实用主义(neopragmatism)或具体情境论(contextualism),互通声气。在关于中国的研究中,新实用主义与韦伯式论述所得出的结论非常相近,但是评价不同:在韦伯学派人士眼中的缺点,被新实用主义者正面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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