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与智慧的勇气相冲突的便是欲望和恐惧。斯多亚派提出了一种深刻的焦虑理论,这种理论也使我们想起新近的分析。他们发现,恐惧的对象就是恐惧本身。塞内加说:“畏惧之外无所畏。”而爱比克泰德(Epictetus)说:“因为可怕之物并不是死亡和苦难,而是对死亡和苦难的畏惧。”我们的焦虑替所有的人和物戴上了可怕的面罩。如果我们揭下这些面罩,那么,这些人和物的本相就显露出来,它们给人的畏惧也就消失了。甚至对于死亡也是如此。既然我们的生命每一天都要被夺走一部分——既然我们每一天都处于死亡之中,终止我们生存的最后那一刻本身并未带来死亡;它仅仅完成了死亡的过程。与这最终时刻相联系的恐怖只是一种起于想象的东西。当把我们投射给死亡的恐怖面罩摘掉后,恐怖也就消失了。
那制造了面罩并将其戴在人和物之上的,是不受我们控制的欲望。塞内加预示了后来弗洛伊德的里比多学说,不过弗洛伊德理论的内容要比前者广泛得多。弗洛伊德区分了两类欲望,一类是受限制的自然欲望,另一类起于错误的意见,是不受限制的。其实,这类欲望并非不受限制。在其正常的性质上,它要受客观需要的限制,因而是一种可以得到满足的欲望。但人的有歪曲变形能力的想象能超越客观的需要(“一旦迷途,你的漫游就失去限制”)与任何可能的满足。正是这种想象而不是欲望本身,才产生了一种“不理智的死亡倾向”。
不顾欲望与焦虑而对人的本质存在肯定,就在创造快乐。受塞内加的激励,卢西留斯(Lucillus)把“学会怎样感受快乐”作为他的课题。他所指的快乐不是那种因欲望满足而产生的快乐,因为真正的快乐是一种“严肃的东西”;他指的是一种心灵的幸福,这种幸福是“超越任何处境的”。快乐伴随着对我们本质性存在的自我肯定而不顾来自我们内部各种偶然因素的阻碍约束。快乐是那种肯定人自己真正存在的勇气的情绪表现。这种勇气和快乐的结合,使勇气的本体论特征表现得最为明显。如果只是从伦理学角度去解释勇气,则它与具有自我实现性质的快乐之间的关系就蔽而不明了。在对人的本质性存在作自我肯定的本体论行为中,勇气与快乐正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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