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场下的违宪论侧重于宪法文本外部的观察,主张从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上等宏观层面来考察物权法的危险问题。在理论基础上,政治立场违宪说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资源取向、以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基本依据,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巩教授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历史倒车的《草案》,不经过原则性的修改,全国人大无权通过这部《草案》,因为它是违宪行为的产物。《物权法(草案)》的精神和基本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原则的背离,是对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立法工作方向和原则的背离,是对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的背离。巩献田认为《物权法(草案)》:1.背离苏俄民法典的社会主义传统和概念,迎合资本主义民法原则和概念;2.背离我国革命根据地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优良传统,迎合资产阶级的旧法传统,它同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没有什么根本和原则区别;3.背离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迎合资本主义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谬误;4.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法原则和传统,迎合资产阶级立法原则和传统。①
相对于巩献田教授的政治立场违宪说,更多的法学界尤其是宪法学界人士在《物权法(草案)》是否违宪问题秉持的是一种规范视角下的考察,即主张在判断《物权法(草案)》是否违宪问题上,应当以宪法文本中的规定以及宪法背后体现出来的宪政精神为判断基准。不论是主张物权法违宪说还是主张物权法合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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