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1930年1月生,男,汉族,湖北省老河口市人。1955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1961年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结业,获副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自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法律史论丛》编委会主编。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曾参加云梦秦简的整理、注释,对秦汉简牍中的政治、法律制度有深入研究。对其中的律、令、式等条文,行政、司法、债务等各种文书作分类整理、论考。独著《秦汉法制论考》。合著《中国法律思想通史》(两汉卷)、《中国警察制度简论》、《中国历代治国方略文选》(法治卷)、《中国古代办案百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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