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影视语言的构成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语言的,说它是“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由语音、词汇和语法成一定的系统,一视同仁地为各个阶级服务。‘语言,一般包括它的书面形式,但在与‘文字’并举时只指口语。”从这个解释中可知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是指人们相互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
传播学意义上的语言是指人们用来进行信息传递的媒介,也即是说,人们借助语言这种工具或通道达成相互的接受、理解和认同。借助语言,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可以进行编码和译码,既能够将某个事物的概念转换成声波或文字来接受,也可以将某种声波或文字转换成概念来理解,最终实现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认识趋于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语言就具有了广泛性,即它既包含了作为书写符号的文字,也包含了作为声音符号的口语。不仅如此,它还应当包含同样可以作为符号的形象、声音以及形象和声音的组合,甚至还包含了传播学意义上的社会行为和各种非语言符号,譬如人的肢体语言等。
任何艺术形式都有其独特的语言符号系统,正如绘画的语言是由线条、色彩和块面构成的形象,音乐的语言是由节奏、音调和旋律构成的音响。电影电视用来叙述故事、表达思想的手段与方式和其他艺术形式有很大的区别。“影视语言”就是由画面、声音、色彩等元素通过特有的方式组合成的用于叙事和表意的完整的符号表达系统,或者说是通过镜头的分别拍摄,并配以声音,最后在银幕上声画同时展现,完美融合,这种全新的方式,崭新的语言,就是电影电视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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