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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与妓女:近代初期阿姆斯特丹的不道德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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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20075812
  • 作      者:
    (荷)洛蒂·范·德·珀尔(Lotte van de Pol)著
  • 出 版 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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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市民与妓女:近代初期阿姆斯特丹的不道德职业》采用文化人类学和法国年鉴派微观史学的方法,从下层社会的视角讲述了荷兰十七八世纪发生在黝黑小巷里收入微薄的性爱交易。阿姆斯特丹作为“娼都”,有大量海员出没,带来了娼妓业的繁盛和罪恶,从中世纪以来,至十七纪后成为一门职业,为洗衣妇、佣人、酒店老板、门房,以及音乐家提供就业机会。
  作家深入梳理了大量的历史文档,巧妙地采用了五花八门的资料——几千个有关妓女的判案纪录、囚犯的供词、游记、海员的劳动歌谣以及绘画,对妓女、嫖客、卫道士、医生,还有法警和法官,都做了清晰而深刻的描绘,从中揭示出荷兰当时贫困妇女的悲惨处境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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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一个年轻的娼妓,即是一个年长的圣人。
  ——英谚
  耶稣挺起身来,问她:“妇人,他们在哪里?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从现在起不要再犯罪了。”
  ——《圣经·约翰福音》
  妓女乃公共风俗的最大灾害。
  ——法朗士
  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筑在资本上面,建筑在私人发财上面的。这种家庭的充分发展的形式,只是在资产阶级中才存在,而它的补充现象是无产者的被迫独居和公开的卖淫。
  ——马克思 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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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作为大都市、贸易城和海港城市,阿姆斯特丹有大规模的卖淫。这种情况在伦敦和巴黎没有什么不同。常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哪个城市的卖淫最为严重?巴黎——般的答复是这样的;然而,法国人会为他们城市的坏名声而生气并试图使之变得相对好一些。阿姆斯特丹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淫乱的城市,但巴黎可能更糟糕,法国人让·弗朗索瓦·瑞纳德在1681年这样写道:“在这样一个巨大的、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因为贸易,有那么多金钱在流通,淫乱必然会反抗一切尺度。”大约一百年后,他的一位同胞这样写道:“在阿姆斯特丹就像在伦敦和巴黎一样,也有那么多轻浮的姑娘。”
  那么阿姆斯特丹的卖淫有多大规模呢?这个数字在最喜欢暗中工作的职业群体,即使今天也是无法估计的。这更多地适用于现代初期,那时候,官僚主义和申报义务还处于幼年时期、“卖淫者”和“妓女”两个词汇——意思都是淫乱的女人——之间几乎还没有区别。关于人口统计的估计还很不可靠。喜欢制造轰动新闻的作家们和色情文学作家们习惯使用过分夸张的数字,即使那些愤怒的神职人员和忧心忡忡的警察局官员也有他们夸大妓女规模的理由。
  对于阿姆斯特丹来说,1811年之前没有任何数据记录,连认真的统计也没有。唯一官方的妓女登记是在1811年至1913年期间进行的。当时荷兰被并入法兰西帝国版图,最初注册的妓女大约有五百人,后来增加到七百人。1816年在警察局登记的妓女有八百人。这个数字可能少于17、18世纪的数字,因为城市的状况变得很糟糕了:经济、贸易和航海都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居民人数减少到十八万。
  人们可以在审问记录里找到一个具体的妓女数字,例如在1696年至并包括1698年期间,有四百五十名妓女被法院提审,其中有许多人多次受审。这个数字表明了最少人数。因为无论如何也不是每一个妓女都会落入警察手中。那时候街头妓女也不很引人注目,许多女人尝试从事街头妓女营生长达三年以上。在同一时期,有一百一十个组织卖淫的人被捕,九十个男人,十九个女人。此外,还要加上二十五个妓院的龟头和老鸨。在他们的妓院里被逮捕的只有妓女。警察曾闯进十八家赌场和九十八家妓院进行搜查。
  妓女的数目,一个时期比另一个时期大些。但是,在1650年至1800年期间,妓女人数从八百人增加到一千人好像是现实的。在二十万人口的城市里,这个数字与其说多了,不如说少了。法国的女历史学家埃里希一玛丽·贝纳波估计,18世纪后半叶,当居民人口在六十万人的时候,巴黎的职业和非职业妓女的数字在一万至一万五千之间。1810年,第一次登记的时候,妓女人数达到一万九千人。在伦敦没有进行登记,但英国警察局局长桑德尔斯·威尔西估计,1758年城市里“公开的妓女”在六十七万五千居民中有三千人以上。这样看来,阿姆斯特丹和伦敦的妓女人数比例一样多。然而,巴黎还是超过所有其他城市,这与那个时代的普遍观点是一致的。  不同种类的卖淫  在《被狠狠敲了竹杠的农民盖伊斯的故事》一书里作者描写了四种不同的妓女,它的分类是简单的和习以为常的:让人养活的女人,在“不公开的”(从外面看不像窑子的)妓院工作的女人,作为妓女公开叫卖的女人和走上街头拉客的女人。淫乱的女人被比作畜牲。
  和妓女打交道就像跟马打交道一样;
  有的马用来拉车,这种马是街头妓女,
  车夫的马是赌场里的小猫咪,
  在车子前面驾辕的马,是
  楼上的小猫和隐蔽房屋里的小母鸡,
  坐骑是布娃娃,她们被包养,举止
  看起来很诚实,就像已婚的女人一样。
  这种划分是一般等级制的产物。一个服务于少数嫖客的妓女要价会更高些,她们几乎不允许出头露面。这样的妓女有更高的地位,按照经济状况区分,肯定不会让妓女们感到不高兴,被捕妓女们的抗议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例如,有一个被告甚至说道,“除了某某人之外,她不接待任何人。”另一个说,她从不到大街上去拉客,而“只是有时候在隐蔽处作为妓女被接走过”。第三个说,“她虽然是妓女,但不是街头野鸡。”也就是说,谁的顾客少,或者谁能拒绝顾客,谁就具有比一个“什么顾客都接的妓女”或者“大妓女”的地位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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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第一章 “阿姆斯特丹是淫乱的高等学府”
妓女、妓院和赌场
不同种类的卖淫
高级妓女和情妇
组织里的女人和男人
妓院
赌场
城市整顿和街道照明
当局的政策和卖淫
赌场里的暴力
精英回避赌场

第二章 “妓女和小偷总是在谈论他们的名誉”
名誊、卖淫和市民
名誉的标准
女人的名誉和男人的名誉
语言习惯中的名誉和耻辱
“名誉抢劫”
社会的边缘群体
卖淫导致的邻里冲突
同意卖淫?
容克大街和里德尔大街

第三章 “卷心菜里的毛毛虫,骨头里的脓液”
对卖淫、妓女和妇女的态度
对暗娟的厌恶,从忧心忡忡的母亲到严厉处罚的父亲
梅毒
女人作为天生的妓女
《阿姆斯特丹的妓女生活》和《袒胸露肩的小姐》
在18世纪里的变化
女性的眼光
作为嫖客的男人

第四章 “世界是不能手捧《圣经》进行统治的”
追究政策的背景
立法
司法机构和程序
拘留审查
惩罚
作为现实和象征的女子监狱
从数字看追究政策
当局和新教
当局和父母亲的暴力
追究中的几种倾向
卖淫政策的理由

第五章 “见鬼!拿钱来!”
追究政策的阴暗面
警察的恶名
财政利益
警察局的等级制度
警察和平民
通奸和赎买制度
1739年的敲诈丑闻
代理人施克拉芬瓦尔德和西弗里斯草原的农民
收益和惩罚
代理人弗朗索瓦·施佩尔芒特的案子

第六章 “平等和喜欢平等交往”
妓女、她们的客人和航海
卖淫者的侧影
工作、出身和面向未来的移民
阿姆斯特丹女人过剩
嫖客
妓女和东印度公司的船员
航海
海员的女人
妓女和东印度公司的船员

第七章 “用懒惰挣面包的奇妙诡计”
为了性的钱,为了钱的性
卖淫作为前工业时代的职业
卖淫中的劳动合同
债务
拉客
谈判
为了性的钱,为了钱的性
收入
结束浯
附录
未发表过的资料来源
硬币和纸币
关于妓院经验的两个资料来源
德文版后记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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