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论
一、课程改革需要新的数学学习评价
21世纪是以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放眼整个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将教育提升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位置,都将教育的重心置于了解每个学生身上,确切地说,是将重心置于每个学生的实际发展上。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标志着一场新的教育革新运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正式启动。《纲要》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等六个方面阐述了改革的着眼点和最终归宿——“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这一基本的价值取向预示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价值转型。
新课程改革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决心彻底克服传统应试教育的弊端,以培养学生健全的个性和完整的人格为己任,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作为一项整体的、复杂的、系统的基础教育建设工程,新课程改革要求课程内容及教学方式的改革必须与考试、评价改革相并而行。对此,《纲要》明确提出要: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在这一基本理念指导下,《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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