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报告是国内首次系统地将传媒发展的数据指标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指标及作为媒介生态圈的社会环境指标加以统合计算,形成评估我国传媒发展业态、预测其可能的发展趋势的测评体系。本报告认为传媒经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环境有派生性、依附性,全面、准确、科学地判断和评价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报告正是在构建中国传媒发展指数的测评框架的基础上,尝试对于我国传媒的发展现况进行的定量测评。
本报告分为三个部分:报告概述、主体报告和专题报告。
在概述中,我们对中国传媒发展指数(China Media Development Index,CMDI)的提出背景、指标选取、数据采集等做了详细的说明。主报告依据技术路径对全国各地的媒介发展指数进行了测评,并对结果进行了聚类分析。分省报告对全国各省(市区)的媒介发展水平和媒介环境进行了具体的评价,并结合当地社会发展的特点进行了解析及预测。专题报告围绕宏观经济与媒介产业的关系,从不同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媒介产业的制约因素。
根据课题组制定的中国传媒发展指数的计算方法,本报告对2006年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台、港、澳)的发展指数和媒介与环境两个单项的指数进行了测算和排序,利用描述统计的方法,得出全国各省份传媒发展指数值和整体排名情况。在传媒发展指数综合得分排名中,处于传媒发展指数前8位的省市依次是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天津和辽宁,属于媒介发展相对发达的省市,处于传媒发展指数后8位的省区依次是青海、甘肃、云南、广西、宁夏、贵州、西藏和海南。媒介发展总指数、媒介面的得分和环境面的得分排名波动并不完全一致,但是总的趋势是近似一致的,在媒介发展指数这条中线的上下,媒介面和环境面的曲线上下波动,但是波动幅度都不大,这两条曲线围绕着中间的媒介发展指数曲线此消彼长。通过对媒介面和环境面指标得分的相关分析可以发现,两者显著相关,相关系数为0.75(P<0.001)。
通过对该报告中所用的两个二级指标媒介面得分和环境面得分的聚类分析可以看出各省市区传媒发展上的一些类似特征的分布。本报告采用迭代聚类分析法(K-MEANS Cluster),由系统自己估计初始聚类中心,在反复比较的基础上,指定分类数为3,对省市区发展指数数据进行聚类。从聚类的结果看,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和山东6省市被分在第一类,这6省市无论从媒介发展的现状还是从媒介发展的环境看,都处于全国前列,而且是远远的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这6个省市是中国媒介发展的领头羊,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第二类地区的13个省市区,基本属于媒介自身现状和媒介发展环境一低一高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媒介发展状况和媒介发展环境之间存在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天津、山西和内蒙古三地属于媒介自身发展落后于媒介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媒介应该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相反,河北、河南、四川和湖南属于媒介发展超前于其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的地区,这些地区虽然媒介发展的环境居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但是媒介发展的规模居全国平均水平之上。第三类地区的12个省市区媒介自身发展现状和媒介发展的环境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媒介发展及其经济社会环境“双低”的地区,这些省市区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媒介发展的现状也是比较落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媒介的发展是紧密相连并相互推动的,这些地区要发展媒介产业,还必须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
通过对全国各省市区广告发展水平、发展活力的分析,以及与国外数据的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从宏观经济对广告市场的作用的一般规律来看,存在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即经济越发达,广告在经济总体中所占的比例越大,广告增长速度越快,广告未来的发展潜力也越大。②对各省市区数据在两个指标方面的研究,都发现GDP状况与广告市场状况错位的现象,比如山东省经济发达程度高,但是广告市场发展水平低;而西藏、重庆等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不高,但是广告市场状况处在全国比较靠前的位置。这说明GDP与广告市场并非线性相关,其他影响因素,比如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等,也是广告市场的重要影响因素。③本报告在广告与CDP关系的两个层面上进行了聚类分析,每种聚类结果的“第二类”地区都是今后广告从业者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这些省市经济发达,但广告发展落后,有更多的市场空间有待于开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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