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酒店管理基础
第一节 酒店的定义、分类
一、酒店的定义
酒店指经政府部门批准,通过运用土地、资金、设备、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事酒店服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使宾客旅游和社交的各种需要得以满足,以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服务企业。作为行业类别名称,可有酒店业、饭店业、宾馆业、旅馆业、涉外旅游饭店业等;作为企业名称,则常有酒店、饭店、宾馆、旅馆、山庄、度假村、大厦等。虽然称谓各异,但它们的基本功能相同。事实上,酒店首先是一种住宿服务设施,必须具有住宿服务功能,不管其是简陋的还是奢华的,否则便不能称为酒店。具备住宿服务功能是酒店区别于其他类型服务企业的主要特点。酒店可以是仅提供住宿服务的简易设施,也可以是豪华高档、功能齐全,具有住宿、餐饮、娱乐、商务、购物、休闲等服务功能的大型综合设施。而各种形形色色的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营形式的酒店企业组成了一国一地的酒店业。
作为一个酒店,应具备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1)它是一幢建筑物或由诸多建筑物组成的接待设施;
(2)它必须是经政府批准的,能够提供住宿设施,也往往提供餐饮和其他高水平服务的设施;
(3)公众是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外出的旅游者,也包括半永久居住的人,但不应是永久居住的人;
(4)它是商业性的,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使用者一定要支付费用。
酒店是以服务作为其产品的,准确地说,酒店所提供的产品是有形设备和无形服务的结合。
酒店的有形设备包括:
(1)酒店大堂及前厅的装潢情况。
(2)酒店内部的装修以及客房的装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中央空调、卫生问的设备及美容用品的提供情况。
(3)康乐中心,包括游泳池、健身房、网球场、保龄球馆、桑拿浴、棋牌室、美发厅、舞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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