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思考
30年中国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始终贯穿一条红线,就是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本章拟回顾清理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的30年改革历程,试图提炼出几个问题,总结出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在这样做的时候,尽量争取避免与后面的各章重复。
一、引言:农村改革30年的进程中,旨在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农村政策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发轫于30年前的中国改革自农村始。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公报中强调指出,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此后,1982年起,中共中央连续发了关于农村工作的5个一号文件,奠定了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了农户作为农村的微观经济主体,阐明了农村经济要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初步形成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和要素市场体系。20年后,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30年来,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都始终贯穿着这个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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