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全社会科技资源促进渔业科技创新成为重点,建立以公益类渔业科研院所和营利性渔业企业为主体的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金融、中介和其他有关机构耦合联动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提高我国渔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推进整合,为渔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条件平台和成果共享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渔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在信息和网络等技术支撑下,由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设施和仪器装备、科学数据与信息、自然科技资源等组成,通过有效配置和共享,服务于全国现代渔业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要根据“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按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各类渔业科技资源的标准规范,建立促进渔业科技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体系。针对不同类型渔业科技条件资源的特点,制定有关政策,鼓励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打破当前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有效整合渔业科技资源,提高渔业创新能力。
(三)广泛参与,为渔业科技创新提供投入保障
创新机制,以企业为主的营利性渔业科技创新和政府为主的公益性渔业科技创新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渔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政府对渔业科技创新投入的总量和比重,特别是加强对市场失效或低效的领域,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增加对渔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直接参与渔业科技创新活动。建立农户科技投资的激励措施,引导和培育农(渔)户参与渔业科技创新投入。通过政策性金融加强对渔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以规避风险带动商业金融对渔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由政府组建渔业高技术投资公司,出台渔业技术风险资金管理办法和渔业高技术项目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