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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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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高等教育法制的结构与变迁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5054860
  • 作      者:
    郭为禄著
  • 出 版 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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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为禄,1964年4月生,福建平潭人,法学博士。198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在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法律系副教授。曾出版专著《走向市场经济的人与道德》,并主编或参编《法学概论》、《中国法制史》等教材多部。近年来,主要研究高等教育法制,在《教育发展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相关论文十多篇,并主持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立法等研究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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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高等教育法制的结构与变迁》是关于研究“高等教育法制结构与变迁”的专著,书中具体包括了:高等教育法制的结构性审视、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历程、中国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的变迁、改革开放与高校法人地位的逐步确立等内容。《高等教育法制的结构与变迁》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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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这一阶段,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依法管理、推进高校直接服务社会,成为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三个重要着力点。
    (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根据《决定》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精神,为了加强和改进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扩大高等学校的管理权限,进一步调动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办学单位和用人部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使高等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1986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就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及扩大高等学校的管理权限,作了具体规定。
    “加强和改进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扩大高等学校的管理权限”,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暂行规定》明确了立法目的,体现了改革的思想,力图实现“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与“扩大高校管理权限”相统一。《暂行规定》在明确规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扩大高校管理权限,增强高等学校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第一,在招生方面,高等学校可以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办学,接受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第二,在经费管理方面,可以按照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自求平衡的经费预算管理原则,自主安排使用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事业经费;第三,在基本建设方面,可以自主择优选择设计施工单位,审定设计文件,调整长远和年度基建计划;第四,在干部管理权限和师资管理方面,校长可以提名和任免副校长以及其他各级行政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评定副校长教授的任职资格,少数高校可以评定教授的任职资格,可以聘任、辞退教师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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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高等教育法制的结构性审视
第一章 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历程
第一节 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初步探索
一、初步建立高等教育法制(1949-1956)
二、高等教育法制出现摇摆(1957一1965)
三、高等教育法制遭受严重破坏(1966-1976)
第二节 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新时期
一、高等教育法制的复苏(1977-1984)
二、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启动(1985-1991)
三、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全面展开(1992-1996)
四、高等教育法制建设深入推进(1997-2007)

第二章 中国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结构变迁
第一节 中国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高等教育法的立法依据
二、《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相关法律
三、高等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
四、地方高等教育法规与规章
第二节 中国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的变迁
一、高等教育立法依据的确立与发展
二、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的逐步形成
三、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的确立和发展
第三节 高等学校章程的地位结构及其变迁
一、高等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
二、高等学校章程的内容和结构
三、高等学校章程的传统及其变迁

第三章 高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的变迁
第一节 计划体制下的高校与政府关系的变迁
一、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的确立
二、集权体制下的高校与政府关系的特点
第二节 改革开放与高校法人地位的逐步确立
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提出
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
三、高校与政府关系的法律化
第三节 高饺与政府法律关系的构建
一、确定高校与政府的法律主体地位
二、明确高校自治的边界
三、规定政府职能的范围

第四章 高校与社会法律关系的变迁
第一节 高校办学主体的变迁与法制建设
一、高等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
二、高等教育投资多元化
第二节 高校专业设置制度的变迁与法制建没
一、建立政府高度集中行使专业设置权的制度
二、形成以政府为主管理高校专业设置的制度
三、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在法律上的确立
第三节 高校产学研制度的变迁与法制建设
一、高校科研地位不断提升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制度逐步建立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
第四节 高校后勤管理制度变迁与法制建设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提出
二、高校后勤组织企业化
第五节 我国高校与社会法律关系的构建
一、强化社会教育权的地位和作用
二、推进高等教育投资法治化
三、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
五、推进高校后勤真正社会化

第五章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
第一节 高校招生制度的变迁
一、统一的高考招生制度的形成
二、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变迁
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恢复
二、学生管理逐步向法制化转变
三、学生权利本位的制度确认
第三节 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变迁
一、毕业生统包统分制度的形成
二、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形成
三、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建立
第四节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构建
一、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
二、确立高校管理权法治原则
三、构建高校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
四、健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

第六章 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变迁
第一节 教师资格制度的变迁
一、教师资格制度基础的奠定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探索确立
第二节 教师职务制度的变迁
一、教师职务制度的建立与废止
二、教师职务制度的恢复实施
第三节 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变迁
一、教师职务任命制的建立
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建立
三、教师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探索
第四节 教师薪酬制度的变迁
一、高校统一的工资制度的建立
二、结构工资制度的建立
第五节 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构建
一、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多重性
二、推进高校教师管理法治化
三、确立教师主体地位

第七章 高校内部权力关系的变迁
第一节 高校内部领导关系的变迁
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二、试行校长负责制
三、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节 高校内部行政权力的变迁
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二、建立行政权力监督制度
三、行政权力配置逐步层级化
第三节 高校内部学术权力的变迁
一、创立高校学术体制
二、增强学术权力的作用
第四节 高校内部权力关系的构建
一、高校内部权力关系及结构缺陷
二、确立学术权力的主导地位
三、规范政治权力的范围及运行方式
四、规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

第八章 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社会基础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原始动力
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轨迹
二、经济体制转轨推动高校办学体制法制化
三、经济体制转轨推动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法制化
四、经济体制转轨推动高等教育权利义务关系法制化
第二节 建设法治国家: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直接动因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
二、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自然延伸
第三节 教育国际化: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外部推力
一、经济全球化与教育国际化
二、教育国际化与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

第九章 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毛泽东法制思想与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
一、确立高等教育法制的性质
二、提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
三、明确高等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邓小平法制思想与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
一、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二、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
三、强调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第三节 江泽民法制思想与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
一、坚持依法治教思想
二、坚持教育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并重
三、重视开展法制教育
第四节 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二、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四、构建和谐社会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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