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司法行政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中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8年,中国新成立了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使全国各类调解组织达到82.74万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79万人。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拓宽,从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发展到村务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等难点问题和纠纷的调解。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98.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9%。
——加强监狱劳教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在加强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同时,大力加强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帮教率达92%、安置率达90%。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