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 1960年生,湖南人,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逻辑学研究所教授、所长、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北京市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法律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教学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分析与法律批判理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等。参与主持司法部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法律逻辑系统》研究,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逻辑与知识创新》研究,参加了司法部科研项目《法学方法论的问题研究》等。出版了《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等学术专著。主持编写了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教材《法律逻辑学》。在《哲学研究》(逻辑学专刊)、《哲学动态》(逻辑学专刊)、《比较法研究》、《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杂志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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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
逻辑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大家都要学一点。
——政治家毛泽东
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逻辑学家金岳霖
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
一个人的思维假使没有逻辑性就容易产生混乱。……假如没有逻辑发展的完整性和首尾一贯性就构不成体系。即使有个体系,也是一个坏的体系。
——文化学家王元化
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逻辑时空丛书”主编刘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