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诸公官与诸大夫
1.诸公官
秦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西汉以太傅、太师、太保为上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东汉上公仍西汉之旧,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三国魏以相国、太傅、太保为三公,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五府。晋以相国、丞相与八公为诸公官。八公指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又以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与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之开府者为从公。北魏沿袭晋制,诸公由八公、准公及临时加置的丞相、柱国大将军等掌握实权的公职组成。
(1)八公
三师、二大、三公的合称。《通典》卷二○《职官二》“三公总叙”条说:“后魏以太师、太傅、大保谓之三师,上公也。大司马、大将军谓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
太师西周时“师”为辅弼大臣,《史记》卷四《周本纪》记“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伐淮夷,残奄”。春秋时晋(《左传·文公六年》)、楚(《左传·文公二年》)等国置太师,为辅弼国君之官。战国时楚沿置太师,为辅弼之官。《史记》卷四○《楚世家》记“穆王立,以其太子宫予潘崇,使为太师,掌国事”。赵、魏两国置师,相当于太师之职。秦不置太师,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元年)复置,位在太傅之上。三国无闻。晋与南朝改太师为太宰,北魏复旧,均为优礼大臣的虚号。《魏书》卷九四《阉官·宗爱传》记太武帝正平二年(公元452年)春,帝暴崩,宗爱“执秦王翰,杀之于永巷而立余。余以爱为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其年十月)高宗立,诛爱……等,皆具五刑,夷三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职员令》定太师之秩为正一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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