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
2.社会分配结构失衡,社会公平问题突出
社会转型出现的矛盾和差别,最突出的是分配结构失衡和收入贫富分化。2006年,河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61元,仅为城镇居民的33.2%。郑州市城镇居民入均可支配收入ll822元,而周口市仅为7218元,只有郑州市的61.1%。郑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59元,周口市仅为2641元,只有郑州市的47.5%。国有大公司、垄断行业企业负责人等群体与普通职工、农民收入的差距很大,私营企业老板与普通职工、农民收入的差距更大。调查显示,占全省城镇居民20%的高收人群体,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40%强,而80%的中低收入群体只获得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60%,社会财富向高收入群体集中的现象比收入分配更加严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幅度明显快于农村居民,城乡居民显性收入差距总体上不断扩大,并且有偏离均衡线越来越远的趋势。
3.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发展长期滞后的现象短期内难有根本性扭转
由于公共财力有限和人口基数大、“三农”比重高等原因,河南社会事业发展历史欠账多,总体水平不高。近年来,全省人均卫生事业费、人均教育事业费、人均文化事业费多年处于全国倒数第一、第二的位置。2006年,全省人均财政收入693元,人均财政支出l470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03元和851元。相对于增加较快的公共服务需求,全省地方财力缺口较大。随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需求会迅速增加。目前,全省贫困人口达612万人,有30多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30多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而收入较低的l00多万出中心人员需要救助;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城镇“三项基本保险”参保率还不到30%,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占全省人口近70%的农村人口社保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全省广大农村居民仍然主要依赖传统的家庭保障,集体救助等社会保障还只是家庭保障的一种辅助措施,农村居民依然游离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这种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制度缺陷,已经成为影响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新农村建设任务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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