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应加强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解决权力滥用的深层次问题。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源头治腐各项改革,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防腐措施提前介入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在研究改革措施和制定政策之时,把如何预防腐败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应着眼健全重点部门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源头治腐由解决权、钱、人等重点领域的共性问题,向解决各部门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个性问题深化,建立健全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防腐。应组织有关部门围绕推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措施,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应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管理、公共服务领域,防止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研究建议有关部门对建筑、土地、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市场进行整合,对涉及的招标投标等事项实行统一运作,做到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管理。,
4.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保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教育监督职责,紧紧围绕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政治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应着力推进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分层分岗系列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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