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概论
一、传统诚信的历史内涵
中国古代道德的一大特征就是讲求诚实和推崇信用。诚信很久以来就成为我们民族推崇和赞赏的美德,在历史的发展中形成了内容丰富而影响深远的诚信传统。它成为我们一种宝贵的精神资源。
1.诚者不欺,信者不妄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诚信”有着丰富的内涵。在语义上,“诚信”两字是互训的,许慎的.《说文解字》就这样定义:“诚,信也”;“信,诚也”。不过细分起来两者又有所差别。“信”字中有“言”,因而它重在言说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即所谓“信,有就言上说,是发言之实”(《性理大全·忠信》),所以古代文献中常见“祝史正辞,信也”,以及“言善信”等说法。而“诚”字,虽然也有言字旁,但它重在做人的朴实,尤其是讲求内心的真诚以及这种真诚状态的外现,所以朱熹解释说:“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便是立诚。”又说:“诚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谓也。敬者何?不怠慢、不放荡之谓也。”(《朱子全书·君子不重则不威》)
概要地说来,“诚信”概念大致有这样几层含意:一是言而有信,说话算数。特别是要说到做到,“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所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以及“不食其言”等都是这个意思。二是守约,作过的承诺,一定要兑现。“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袁氏世范》)三是表里一致,不自欺,不欺人,内心纯正,诚如宋大儒朱熹所说:“如十分底话,只说得七八分,犹留两三分,便是不尽,不得谓之忠。以实是就言上说,有话只据此实说,无便日无,有便日有,若以无为有,以有为无,便是不以实,不得谓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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